跨越架搭设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制定本制度,控制跨越架搭设程序及安全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输电线路放紧线杉杆跨越架的搭设和铁杆尼龙绳封网高跨架(以下简称高跨架)的搭设。
2管理工作要求
2.1搭设三步以上的杉稿跨越架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搭设高跨架应由熟练输电线路工进行。
2.2搭设跨越35千伏及以上高压带电线路和跨越铁路、电气化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要编制书面安全措施。
2.32.2条所列跨越物,在搭设前应与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征得同意,必须时请其现场指导。
2.4施工班组应使用相应工作票。
3搭设杉杆跨越架安全要求
3.1使用的杉杆应无腐蚀、折裂、虫蛀或机械损伤。
3.2人员不许从带电上方通过。
3.3护线、护路宽度
跨越架的中心应处在新建线路的中心线上,其宽度一般应超出新建线路杆塔最长横担两端各1.5米。
3.4安全距离
见下图:
跨越架与铁路、公路、通讯线及电力线的安全距离:
铁路
公路
通讯与低压线
3-10千伏
35
千
伏
110
千
伏
220
千
伏
架空地线
距架身的水平距离(米)
(至路中心)3.0
(至路边)0.6
0.6
1.5
1.5
2.0
2.5
0.5
距架顶的垂直距离(米)
(至轨顶)
(至路面)
5.5
1.0
1.0
1.5
2.0
2.5
0.5
普通
铁路
6.5
电气化
铁路
7.0
3.5搭设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A搭设过程中作业人员(包括手持的非绝缘工具、材料)对带电导线距离应符合规程规定,按规定使用防护安全工器具;
B立柱埋深不少于0.6米,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固定措施;
C封顶杉稿稍径应不小于70毫米;
D新建双回线路导线截面为240平方毫米及以上时,架子使用双杉稿封顶、加柱支撑、双铁线绑扎,绑扎铁线直径应为4.0毫米;
E门式(俗称“楼儿”)跨越架封顶杉稿间距应不大于800毫米;
F五步及以上的跨越架应加“迎风戗”和打拉线,拉线的上绑扎点与带电体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架子上作业人员应远离拉线上的绑扎点;
G在搭拆跨越架过程中,杉杆不得碰触带电线;在雨雾天气或杉稿潮湿的情况下,不得搭拆带电线路跨越架;
H搭拆带电线路及铁路、公路、重要通讯线跨越架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4高跨架施工安全要求
4.1按照近电组立杆塔有关规定进行铁杆组立,设专人指挥、专人监护。
4.2起立铁杆时,临时带电线路側应用绝缘绳索控制。
4.3铁杆拉线设双层拉线,顺带电线路的每側铁杆之间对应拉线绑扎点设水平过河拉线,最终形成四面稳固拉线;拉线应使用GJ-35或相同及以上拉力的钢丝绳制作;地锚采用直径不小于200毫米,长度不小于1.5米的圆木或者地锚,埋深1.5米以上;地锚钢丝绳套子直径不小于15毫米;拉线全部打好后才能封网。
4.4通过带电线路上方的绳索必须是洁净干燥的尼龙绳,最终承重和受张力的老绳直径不应小于31毫米。
4.5老绳对带电线的垂直距离,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持:35千伏1.5米、110千伏2.0米、220千伏2.5米以上;对架空地线垂直距离0.5米以上。
4.6老绳紧固地锚的要求与铁杆要求相同。
4.7封网宽度应超出新建线路杆塔最长横担两端各1.5米;网上铺设的竹竿或绝缘杆间隔应控制在3-5米,并用绝缘绳索固定,以保证间隔均匀。
4.8撤高跨架时,安全要求相同,顺序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