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属行政全额拨款单位,单位的非税收入主要是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由乡镇征收直接上缴财政专户,并纳入预算管理。支出由财政局按规定将经费拨入计生委,计生委根据乡镇上缴情况再将经费拨入到乡镇用于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票据是财政部门的专用票据,计生委由专人管理,严格执行票据使用管理规定,按时缴销票据,并对票据征收的金额与上缴县财政专户金额认真核对 ,保证征收全额上缴县财政。
计生委的财务工作在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具体管理指导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没有违规收费、罚款、摊派及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