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料车间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对备料车间管理有效的规范与执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备料车间全体人员。 三,内容: 内容 (1)员工上下班遵守细则。(2)生产作业及行为规范。 (3)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4)员工奖励细则。 (5)员工处罚细则。

备料车间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上下班遵守细则

第一条:上下班按行政人事部之规定(早 8:00 上班至 17:00 下班) ,无故旷 工人员,按旷工时间扣除双倍工资,旷工 1~3 天的,记小过处分,连 续旷工 3 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条:每天早晨 7:50 各班开始早会,不可迟到,迟到将给予经济处罚。 第三条:下班时提前 10 分钟打扫卫生与设备保养,个别机台提前超过 10 分钟的需向车间主管申请,确认后执行,不按规定执行的,将给予经济处 罚。第四条:为节约能源,保证供气量,不允许用吸管吹地面灰尘,违者将给予经 济处罚。第五条:下班铃声响后,方可停止工作离开工作岗位,违者将给予经济处罚。

生产作业及行为规范

第六条:上班时间不得窜岗,离岗时需配带离岗证,违者将给予经济处罚。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严格执行上司的工作安排与命令,对顶撞上司, 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将给予处罚。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各机台的作业规范,对不遵守机台作业规 范的,将给予处罚,造成后果自行承担。第九条:员工在作业时,应严格把好质量关,造成品质异常者,将视情节及造 成损失情况给予处罚。第十条:员工应爱护工厂财产,严禁恶意损坏设备,主操手对设备负保护责任。 生产车间内的工装,夹具及工器具由保管人负保管责任,丢失按原价赔偿。 第十一条:机器严禁空转现象,不加工产品时,应关闭机器,违反者将给予经 济处罚。第十二条:车间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互相关心,对破坏团结、无理取闹、 寻衅滋事、聚众闹事,干扰正常生产者,给予严重处罚。第十三条:上班时,严禁吃零食,听耳机等与工作无关无关的事,违者给予处 罚。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表,总体要求是:大方、得体、整洁。第十五条:上班期间必须穿着厂服,佩戴工作帽,员工穿厂服时,应拉好拉链, 系好纽扣。第十六条:员工上班时,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工,发不过耳,一般不 准留胡子,女职工,不准带戒指、耳环、手链,长头发者,工作时盘好头发。

第十七条:名牌一律挂在左胸前,上班不可穿拖鞋,不可穿过短的裤子(以不 过膝为准) ,不可穿裙子、高跟鞋。

员工奖励细则

第十八条:助人为乐,主动帮助其他员工,事迹突出者。 第十九条:积极主动配合主管工作,事迹突出者。第二十条:履行本岗位职责,事迹突出者。 第二十一条:在保证产品品质前提下,节约材料、能源和资金方面作出显著成 绩者。第二十二条: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确有成绩者。 第二十三条:临危不惧,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和同事生命安全事迹突出者。第二十四条:发现事故隐患和险情能主动采取措施既是排除,避免给企业造成 重大损失者。第二十五条: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行为能举报和制止,使公司减少损 失者。 第二十六条:其它认为可以奖励的行为。第二十七条:以上奖励需班组长提出申请,领导考证。

员工处罚细则

第二十八条:违反第二条之规定,将给予经济处罚 5 元/次。 第二十九条:违反第三条之规定,将给予经济处罚 10 元/次。第三十条:违反第四、第十条之规定,将给予经济处罚 50 元/次以上。 第三十一条:违反第五条之规定,将给予经济处罚 50 元/次。第三十二条:违反第六条之规定,将给予经济处罚 10 元/次。 第三十二条:违反第七条之规定,将给予经济处罚 50 元/次,视影响程度给予严

重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影响恶劣的,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十三条:违反第八条之规定,将给予经济处罚 100 元/次。第三十四条:违反第九条之规定,将给予经济处罚 20 元/次以上。 第三十五条:违反第十一条之规定,将给予经济处罚 30 元/次。第三十六条:违反第十二条之规定,将给予经济处罚 200 元,严重违纪,给予 开除处理。 第三十七条:违反第十三条之规定,将给予经济处罚 20 元/次。 第三十八条:违反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之规定,将给予经济处罚 10 元 /次以上。第三十九条:以上之规定未尽之处,以公司管理制度为准。 第四十条:以上规定与公司管理制度相悖之处,均按公司管理制度为准。第四十一:此规定从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