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学校《教育教学提高工程实施方案》, 提高教师的课堂教育教学能力,保障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管理的组织机构
教导处领导教研组,教研组组织实施。
三、课堂教学的基本制度
1.各学科各年级的课堂教学要做到教材与资料统一,计划与进度统一,考试与评析统一。
2.课堂教学必须有新备教案,要充分运用现有条件下的教学媒体进行备课。
3.课堂教学提倡课前准备进入状态,课后解决个别质疑。
4.课堂教学要做到提前1分钟到达教室门口候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缺课,不占用本学科以外的其它时间,不讲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内容,不会客、不离岗、不接听手机、不歧视、驱赶、体罚学生,不擅自调课、代课。
5.课堂教学要严格课堂纪律,认真组织教学,渗透德育,实施素质教育和课改要求。
四.课堂教学的考核与整改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1.课堂教学每学期进行如下考核:
(1)普遍性调查考核:教务处组织学生(或家长)对各学科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现状及教学情况进行表格形式的书面调查,分析汇总,并将结果向主管领导汇报。
(2)选择性检查考核:教务处根据所掌握的教师教学的优、良、中差的各方面情况,适时组织相关教研组,备课组对部分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随堂听课,并量化,量化结果转化为定性等级,量化标准可参照课标和质量工程评课标准执行,对课改教师课堂教学中出现的一些个性化的教学方法等可做专题记载,不做评价,可供研究与探讨。
(3)教务处组织对新调入教师和新教师的考核。
(以上有关数据与材料进入教师成长档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教务处组织对其课堂教学进行整改。
(1)课堂教学调查考核的中差面超过三分之一。
(2)课堂教学检查考核中,考核人员评定为差的人数过半。
(3)教学统测或会考成绩的优秀率及平均分与年级平均情况差距较大。
(4)学生评价,家长评价意见较大的教师。
3.课堂教学的整改按下列程序进行。
(1)调查:教务处组织相关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指导教师指导随堂听课并查阅教案作业,考核人员做详细记录,必要时向学生了解情况。
(2)研究:考核人员在听取授课人介绍的教学情况后,进行充分讨论拟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意见并委托指导教师。
(3)整改:整改指导教师向授课人交换整改意见,授课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整改计划并在课堂教学中限期实施整改。
(4)验收:教务处届时组织重新随堂听课,并进行量化定性。
(5)预后:如验收结果为优良,授课人写出课堂教学整改经验总结交教处。如验收结果为中差,则行重复循环进行,或因整改无效由教务处写出整改情况报告,学校收到报告后将及时安排其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