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生周末管理规定

新学年开学以来,学校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在此感谢各位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为了您的孩子健康、全面地发展,也为了学校更好地发展,学校会及时与各位家长做好沟通,同时也希望家长多与我们联系、反馈情况。现将“住宿生周末管理规定”说明如下,望家长配合:

住宿生周末管理规定

1. 周末不需在学校留宿的住宿生,周五19:00前必须离校,周日19:00前抵校参加晚修。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周日晚修的,请按要求办好请假手续。请家长或监护人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 家在外地,周末若需在学校长期留宿的,必须遵循以下留宿报名程序及要求:

(1)由学生本人在学期初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和家长签名并附上家长的有效联系电话,

交班主任后由年级组审核。

(2)周末长期在校留宿的住宿生,学期内不可私自外出住宿。中途若需自行外出、有家长来校接学生外出或需随同同学家长外出住宿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在周五14:30前致电班主任,班主任确认后16:00前将学生名单交给学生宿舍(学生家长―班主任―学生宿舍)。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履行好离校手续而又不留宿的,学生必须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再由家长或监护人致电周末辅导员老师,周末辅导员确认后将学生名单交给学生宿舍(学生家长―周末辅导员―学生宿舍)。学校保安需看到宿舍办公室签发的请假条后方能放行,学生按规定时间返校并到宿舍销假。

3. 未报名周末在校长期留宿的住宿生,若有特殊情况需在周末留宿,必须遵循以下留宿报名程序及要求:

家长或监护人须在周五12:00前致电或发短信给班主任,由班主任确认后交级组长审核,经年级同意后方可留校。年级于周五16:00前将留宿名单交给学生宿舍(班主任――级长――学生宿舍)。未报名登记的同学一律不得留校。私自留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已登记留校的同学如有变化请及时找班主任说明情况,并持班主任签名的申请书到办公室更改留校登记表。

所有周末留校的同学要自觉遵守宿舍各项管理规定,如因事由须在周末外出的,要到宿舍一楼办公室登记请假,凭请假条出校门。18:00后宿舍办公室原则上不再签发请假放行条,外出的同学19:00前要回到学校并到宿舍销假,未回校或已回校而未到宿舍销假的同学一律按迟到处理,迟到累计超过三次(包括三次)将不再签发外出假条或给予停宿处理。已登记留校的同学每晚需到宿舍一楼办公室签到,不经请假而夜不归宿者一律按旷宿处理。

不论何种事由,学生擅自离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学生及家长承担;同时,学校将按《广东实验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并取消擅自离校学生的周末住宿资格乃至住宿资格。

广东实验中学学生处

20XX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