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活之需、生态之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全面推行河长制,治理好全县水环境,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我们必须担负的责任和使命。全面推行河长制对我县也尤为重要,因为我县的河流短小、水量较低,自我净化能力差,一旦造成了严重污染,很难自我恢复。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城镇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大,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功效差;
农村面源污染量大面广,群众乱倒垃圾、乱采乱挖和无序畜禽养殖较为普遍;
少数涉河项目未批先建、乱搭乱建、侵占河流,炸鱼电鱼毒鱼现象时有发生;
治水治污体制机制不健全,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政府、企业、社会共治格局有待形成,等等。
二、齐抓共管,强化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责任担当
河长制责任体系核心是党政领导负责制。“河长”不是官,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各级党政领导作为河库管护的第一责任人,有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处理或处理不当就会面临追责。县委研究决定,由我担任总河长,**同志任常务副总河长,县政府副职领导任副总河长,各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分别担任辖区内河库的河长。戴上了河长这顶“帽子”,今后河库水质好不好、有没有污染,老百姓首先要找我们。我们责无旁贷、不可推卸,必须把责任落实、把工作做实。
同时,也要推进治水ppp模式,吸引企业参与河库管护,为水质监测、河道养护、污染治理等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
要鼓励群众开展监督,通过搭建河库信息平台、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畅通群众环保诉求表达的渠道;
要强化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河库管护成为全县居民的自觉行动。
三、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县域主要河库治理
我县境内有梅江河、平江河、溶溪河、酉水河等主要河流39条,各类水库46座,流域面积、周边环境、综合功能各不相同,水文水情、纳污能力和污染状况也互有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分别明确各自管护目标和治理措施,不断提升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做到“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确保药到病除。
对大溪水库、洪安河等生态良好的河库,要注重保护与开发结合,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适度进行旅游开发,将水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对溶溪河、梅江河下游段等污染较重、环境恶化的河库,要强化污染治理、节水减排、生态修复,力争水体质量短期有改善、长期可持续;
对城镇水域,要处理好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划定河库管护范围,切实消除黑臭水体,着力维护水系完整性和生态良好;
对农村水域,要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和水系连通,狠抓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水清岸绿的美丽乡村。
四、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河长制配套保障体系
河长制作为我国水治理体系的重要制度性创新,涉及环保责任、工作机制、监督考核、奖励惩处等多方面制度调整。当前,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重点在三个方面加强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县情、水情的河库保护管理新机制。
10月底前,要迎接市上验收;
12月底前,要配合市级建设完成省(市)界、县界河流断面河道管理保护监测网络。可以说,时间紧迫、刻不容缓,必须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办、县政府办要对河长制的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不定期巡查,动态跟踪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表彰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
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河长制不偏离方向、不流于形式。
五、严阵以待,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防汛抗旱工作年年讲、层层讲,归纳起来就是一句话:这是关乎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容不得丝毫懈怠,来不得半点马虎。根据气象水文分析,今年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长江中上游降水较多,可能出现极端气象事件,防汛抗旱压力很大。因此,全县上下要切实提高警惕,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没有列入地质灾害点的地方,也要发动基层汇总情况,对可能出现地质灾害的隐患严加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