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首次提出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把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作为其重要内容和实现途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主要包括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等内容。这一制度的提出具有深厚的学理依据、现实基础和重大意义。
论地位,它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是中华民族长期秉承的反映社会主义本质和建设规律的根本原则和价值观念的理性集结体;
论作用,它支撑着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长期实践中的行为指向和行为准则,从更深层次影响着我们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的思想方法与行为方式;
论其特征,它具有真理性、民族性、时代性、先进性、人民性、开放性、实践性等理论特质和品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是社会主义思想文化、意识形态、道德规范的综合体,实质上是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道路和生活方式的反映,是社会主义的精神自我,对文化具有积极引领作用。
既需要人们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而奋斗,也需要为实现这一目标指出精神价值归宿;
既包含制度设计、决策部署、法规制定,也需要各单位各部门及个人要自觉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理念;
既包含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建设,也需要每个公民自觉地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贯穿于工作、生活、学习的各方面。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文化多元化、生活信息化的现代社会背景下,面对社会普遍存在的价值取向多元化、价值选择矛盾化、价值追求实用化等问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以升华,使其成为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是《决定》的一个突出贡献和重大创新。它有利于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进一步回应人们的思想困惑,坚定文化自信,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的理解,展示良好的中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