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样本模板

卖方:XXX,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房屋买卖合同样本模板

买方:XXX,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卖、买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卖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让给买方之事宜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卖方转让给买方的房屋座落于XX市XX区XX路XX苑第XX栋第XX号,房屋使用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砖混。

2.房屋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以及卖方添置的设施设备、房屋的装饰装修等隨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卖方添置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内的水、电、卫、浴、彩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燃气灶具、全部家俱等。

第二条房屋权属现状

1.卖方取得的该房屋有效权属证书为:长房权证字第XXXX号《房屋所有权证》和长国用(20XX)第XXXX号《土地使用权证》。

2.卖方声明:转让的房屋没有被查封、冻结、抵押、出租,没有权属性争议或者债权债务纠纷,也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卖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3.卖方保证转让的房屋符合国家及长沙市关于房屋买卖的有关规定,且卖方有权将该房屋转让给买方,如本次转让行为因违反国家及长沙市的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概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转让价款

1.房屋转让总价款为XX佰XX拾XX万元整(小写¥:XXXX元)。

2.转让价款包括转让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该房屋内卖方配套添置的设施设备、房屋的装饰装修等价款在内。

3.该价款包括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在内,买卖双方因房屋转让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均由卖方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纳。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买方应在20XX年XX月XX日前向卖方付清全部房屋转让款。

2.买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万分之X的违约金。

3.买方应按长沙市政府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将房屋转让款付至其监管账户。

第五条附随债务

卖方交房前该房屋已经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均应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X日内将交费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应付的房屋转让款中相应扣除上述费用。

第六条房屋交付

1.卖方应于2012年XX月XX日前将租赁房屋交给买方。

2.房屋交付时,买卖双方应对房屋及其装修装饰、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买方认为交付的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等与约定相符同意接收的,则卖方应将房屋的全部钥匙一并交付给买方,同时,买卖双方应签署房屋交接书。房屋交接书的签署为房屋交付的标志。

3.卖方如逾期交房,每逾期一日应支付买方房屋转让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如房屋的装修装饰及其设施设备被损坏或被拆除,卖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设备的重置价格赔偿买方的损失。

第七条产权过户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协助买方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让房屋的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并按本合同的约定交纳相关的税、费。如卖方故意拖延办理过户登记或者不及时提供过户登记的相关材料,或者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缴纳房屋交易的相关税费,每迟延一天应支付买方违约金XX元。

2.该房屋权属过户后的房屋权属证书由买方领取。

八条纠纷解决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或:原告住所地,或:被告住所地,只可任选其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附则

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XX份,买卖双方各执XX份,交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权属过户登记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签字: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