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开承诺书6篇 教育承诺:共创明日,造就美好

学校公开承诺书是学校行政部门向社会公众发布的一种公开声明,用于向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展示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理念。承诺书通常包括学校的办学宗旨、学生培养目标、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建立公正、透明、负责任的学校形象,并促进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密切合作关系。

学校公开承诺书6篇 教育承诺:共创明日,造就美好

第1篇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为学生的成人成才奠基,对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的人本理念,我校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作如下承诺:

一、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合法规范收费。

二、依法治校。尊重法律规定的学生基本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位学生,不歧视后进生和有残疾的学生。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三、严谨治学。尊重教育规律,严格执行课程标准,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按照学生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千方百计的`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最大限度的培养学生特长。

四、热情服务。按照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师生平安。

五、廉洁从教。学校领导、教师职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和家长任何形式的酬谢。

六、尊重家长。导师和学生家长保持经常性联系,为家长了解学生在校情况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热情接待家长的来访。

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要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形象。

八、规范办事流程。建立各部门的协调机制,严格坚持首问责任制。

以上承诺面向社会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学校公开承诺书6篇 教育承诺:共创明日,造就美好 第2张

第2篇

为重塑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本人向学校及社会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违反规定在双休日、节假日给学生有偿补课或搞有偿家教。

2、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优化行为,净化语言,美化形象,提高修养,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参与邪教、迷信、赌博等活动。不接受家长吃请和赠送的礼物,不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学生向家长为自己谋取私利。

3、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刻苦钻研业务,严谨治学,树立优良的.教风,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服务。

5、面向全体,关爱每一个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公开学生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6、不在学生中推销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书及复习资料和习题集,加重学生负担。

8、不在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不在课堂抽烟或与学生谈论私事,不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第3篇

为了切实开展好学校党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开展“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员工反映好”的“五个好”先进活动的具体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书:

1.加强学校组织建设,切实履行职能作用。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和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在20xx年7月1日以前,培养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5人。

2.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以人为本,求真务实,促进教师、学生、学校和谐发展。争创市平安校园。

3.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全体党员廉洁奉公;开展岗位奉献活动,结对帮扶两所农村学校,党员教师帮扶学困生150人。

4.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健康,免费为在职教职工进行一次体检。帮扶贫困教师2人、重阳节为离退休教师体检、慰问、开展活动。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小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开展“亮牌示范“活动,公开党员身份,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两年内培养学校师德标兵8人、区师德标兵3人、市师德标兵1人。确保学校无违规违纪教师。

6.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政策。杜绝任何向学生乱收费的行为,规范办学行为,不违规收费,不出现有违师德行为,安全责任事故为0,让家长满意。

7.抓好工会、少先队等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工会开展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少先队在市、区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

8、加强基础建设,争取20xx年底前完成学校大门改造工程、桥安全护栏的改装工程;完成会议室改造工程;篮球架改换工作。

9、党员教师完成听评课1000节次。做示范课、观摩课每学期不少于70节。党员领导干部做示范课每学期不少于15节次。

10、争取到20xx年培养区级骨干教师15名、市级骨干教师2名、市学科带头人2名、市名师1名。

第4篇

一、规范安全管理。加强放假前安全教育活动,召开《注意寒假安全》主题班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全面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学校值班保卫工作,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实行 24 小时无间断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假期安全。

二、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国小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国小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寒假期间不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提高班等,不组织、要求、暗示或以租借校舍、合作办学等形式与校外机构合作。

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下发的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收费开具正式收据。不擅立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强行、强制学生参加服务性项目收费,不违规补课收费。

四、规范教辅征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教辅用书征订要求和征订范围,严格遵守 “一科一辅”和“自愿征订”原则,发放《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国小一、二年级不得征订教辅用书。

五、规范教师行为。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在职教师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__区中国小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监督举报电话:__,__区中国小教师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__

__月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四、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做到收费公开、公平。

五、对乱订不必要教辅资料的教师要加强处罚力度,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六、严禁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省市审定书目以外的教辅资料,并将其作为统一作业和试卷的行为。

七、严以律己,廉洁从政,全力以赴抓好学校办学管理,力争在基层党建、党务政务公开、学校综合治理、行风建设、学校重点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等各方面做出新的成绩。

第5篇

我已认真阅读昆明市总工会职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期间联系畅通。

四、如被确定为招聘对象,本人负责协调办理有关手续。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1.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可能的无法知晓笔试成绩、无法进行面试、体检、考核或录用等的相关后果。

2.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可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分别予以取消本次考试或录用资格并登记为考试作弊人员,不得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标准及规定,考生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经查实本人达不到标准的,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第6篇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1.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不准接受礼品、礼金。不得在招生、转学、入党、提干、评先、评职、聘任等工作中,接受他人好处。

2.不接受与执行学校公务有关的宴请或参加公款娱乐活动,包括进歌舞厅、钓鱼、桑拿浴等。

4.不以任何名义在校办企业或其他预算外资金内报销个人花销和吃喝费用。

5.严格控制招待范围。非招待不可的,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要严格控制陪客人员,不准超过招待标准,严禁娱乐性招待。

6.不借外出学习,考察、开会之名搞公费旅游、公款消费。

7.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向上级领导赠送礼金、礼物,从而为个人捞取好处。

8.严禁用公家钱物办自己私事。如装修房屋,购买物品,公车私用等等。

9.学校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均应节约从简,不得大操大办,奢侈铺张,更不得借机收受礼品、礼金。 10领导不得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参与一切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传看黄色和有严重政治错误的`影视和书刊。

1.实行分权管理、民主管理,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坚持政务、财务公开,严守财务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不做违纪事情。

3.实行阳光采购,严格执行上级采购政策,学校50元以上采购必须两人以上进行。

4.廉洁从政,不接受学生家长、教师的任何礼物、礼金、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