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

  xx大学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

大学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

  建设的实施意见

  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支部是党最基本的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支部建设,不断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党内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党支部设置

  (一)科学确定设置原则。二级党组织根据实际,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师生,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原则设置党支部。成立或撤销党支部,由二级党组织提出建议,报学校党委批准。

  1.教学单位一般按本单位内设的教学与科研机构、专业或年级设置党支部,统筹考虑学生党员流动性特点,确保党支部能够正常开展工作。研究生党员按照专业方向,由教学单位决定设立党支部、党小组或编入其他支部。

  2.机关、教辅等单位一般按照处室(部门)设立党支部;或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业务关联、规模合适、便于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等原则设置联合党支部。

  3.离退休党支部一般按居住地设置。

  4.推进党支部设置创新,探索依托科研、培训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以及依托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设置党支部,探索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有创新能力的组织拓展。

  5.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时间在两年以内)而组建的临时机构,或外出实习、出国访学等的团组中,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且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

  (二)合理确定党支部规模。合理控制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党员人数超过7人的,应设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只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三)完善党小组设置。支部委员会按照便于组织党员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和开展组织活动的原则,根据党员人数和分布情况合理划分党小组并向二级党组织报告。党小组组长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支委会指定。

  (四)支部委员会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原则上为3年。

  二、明确和落实党支部职责

  (一)明确党支部职责。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二)落实支委会职责。

  1.基本职责:党支部委员会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组织党员、群众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组织生活,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并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密切联系群众,以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为重点,面向党员、群众,主动做好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

  2.具体职责:

  教职工支部委员会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对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负责人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

  学生支部委员会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离退休党支部委员会要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发挥离退休党员在关心下一代、参与公益、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等方面的正能量,组织带领离退休人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听取并反映离退休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三)落实支委职责。

  1.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支部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搞好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2.组织委员要掌握支部组织建设情况,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提出对党员的奖惩建议、党内统计、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组织生活记录、支部换届改选、统战、安全保密等工作。

  3.宣传委员兼纪律检查委员要掌握支部思想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协助支部班子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安排和落实党内学习和教育计划、整理和宣传党员模范事迹、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提出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协助做好违纪党员的查处和帮助教育,受理党员群众的举报、控告和申诉,负责做好党务公开等工作。

  根据需要党支部可设群工委员、统战委员等,但委员人数应为单数。

  三、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工作

  (一)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

  本着推进工作有利、有力、有效的原则,注重选拔守信念、党性强、敢担当、肯奉献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1.学生党支部书记由经验丰富的辅导员、骨干教师担任;也可由优秀大学生担任。

  2.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双带头人”担任。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结合实际推进“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把符合条件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选拔为教师党支部书记,把有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学科专业带头人,实现基层党建工作和教学科研双促进、双提高。

  3.机关、教辅等单位的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职能处室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为非中共党员的,应由党员副职担任;也可由热爱党务工作、党性意识和组织能力强的科室负责人担任。

  4.离退休党支部书记由威信高、身体好、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的党员担任。

  5.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一般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二)健全党支部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党性锻炼。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在经常性交流思想中凝聚共识和增进团结。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上述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相关程序等按照学校规范和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的文件执行,其中,党支部制定的“三会一课”年度计划需经二级党组织审核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倡导各支部创新方式方法,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工作报告、联系群众、主题党日等其他工作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三)提升党支部工作质量。

  1.树立鲜明导向。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学校党建工作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努力使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立德树人的阵地。

  2.发挥党员作用。坚持党员是党支部建设的主体,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强化党员主体意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帮助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促进党性自觉,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支部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党员成为支部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3.开展学习教育。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解决问题和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着力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探索总结符合单位特点、务实管用的经常性教育的有效形式,加强党员的政治学习和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

  4.提升党员发展质量。落实党章规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等,严把发展关口,确保政治合格。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把综合素质的考察落到实处。做好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探索建立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着力做好党支部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5.强化管理监督。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加强日常引导和管理。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对于日常表现不积极或工作、学习不够主动,效果够不理想的党员,通过开展谈心谈话、进行辅导教育等途径督促整改提高。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行为。

  6.服务帮扶党员。围绕党员的诉求开展党支部工作,增强党员获得感。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对生活有困境、思想有困惑、工作有困扰、学习有困难的党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帮助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

  7.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时刻牢记第一身份,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通过学习教育、定期谈心、多压担子等措施培育党员典型,立起党员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标尺,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8.密切联系群众。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意识。经常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师生群众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常态化帮扶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增强宣传发动群众、组织凝聚群众的看家本领。

  四、压实责任主动作为

  (一)学校党委加强领导和保障。校党委对党支部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别是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配合、二级党组织负责实施、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学校党委要把党支部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学校定期举办党支部书记校级集中培训。学校选拔院(系)级党政干部,要把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经历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研究落实党务干部岗位津贴、职务职级“双线”晋升的具体措施。依托党支部建立校领导与师生定期交流联系平台。

  (二)二级党组织落实组织工作责任。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强化责任,担负起所属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和监督职责。落实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与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党支部量化考核等相结合,建立并落实定期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检查党支部工作制度,定期研究所属党支部建设情况,对加强党支部建设提出具体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支部委员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为党支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把审核把关的责任落实到位。指导党支部总结凝练支部工作法,提升党支部工作质量。分析支部建设情况,做好按期换届等工作,对软弱涣散、支委不强、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要指导和督促开展整改工作。党支部建设情况纳入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三)党支部积极主动开展自身建设。党支部要健全支部委员会,发挥党员主体作用,认真落实支部建设的各项规定,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政治功能,在政治引领、教育管理党员、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作用。探索新形势下党支部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通过完善规章制度、严肃组织生活、搭建工作平台、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等途径,对党支部工作进行精细化设计和管理,使党支部工作有制度规定、有计划安排、有操作规程、有落实主体、有实际效果,逐步树立党支部工作品牌。围绕学习交流、服务联系、监督管理和严格组织生活等重点内容总结提炼支部工作法,不断提升党支部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推动党建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