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保障人员安全的长效策略"

本文主题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旨在探讨如何有效进行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既可以防范事故发生,也能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第1篇

为全面整治商贸市场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及有影响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西城街道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落实责任要明确、底数排查要准确、隐患整治要彻底、执法手段要过硬、宣传教育要到位、追责问责要严格的要求,坚决消除辖区商贸市场安全隐患。

在辖区内的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

(一)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立即对辖区商贸市场底数进行摸排,确保不漏一处,重点治理商贸市场安全管理混乱、私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占堵“生命通道”、安全出口锁闭、违规合用场所、消防设施缺损、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会操作、未建立应急处置力量等突出问题。

(二)紧盯难点,落实“七个一律”措施。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真正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做到“七个一律”,即凡是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达不到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一律将住宿人员迁出,拒不迁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凡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并责令停产停业;凡是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设计、敷设、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必须限期整改,预期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凡是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清理;凡是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责令立即拆除;凡是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关停及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凡是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各社区将商贸市场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包保制度,对市场内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整治落实。

派出所负责对辖区的“九小场所”、出租屋等开展排查治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加大对违规住人问题的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需要移送消防救援机构查处的,要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在责令整改的同时通报消防救援机构。

社区建设办公室要依法实施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加强经营性场所等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达到设计图纸确定的消防要求。

西城市场监管所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线、插座、开关等质量违法行为。

综合执法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沿街商铺违规安装防盗网窗、违规设置广告等行为,按照《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开展防盗网“生命通道”告知书发放工作。督促燃气公司做好燃气安全检查。

经济发展办公室对商贸市场内经营户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摸清市场内经营底数、类型和消防安全状况,指导社区、市场、开展消防宣传工作,上门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明白纸”,督促“合用场所”业主开展自主评估、自主检查、自主整改隐患,定期开展逃生自救及演练。

物业管理办公室指导商贸市场物业公司开展摸底工作,指导市场物业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工作,定期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指导物业公司安装独立式感烟感温报警系统和简易喷淋、消防卷盘设施,提升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督促物业公司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确定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彻底,确保商贸市场安全。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西城街道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治责任,要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打通“生命通道”、“合用场所”集中整治、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等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二)严格依法整治,增强服务意识。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至上”和隐患“零容忍”理念,坚持铁腕执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该处罚的处罚、该查封的查封、该关停的关停,对隐患集中、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办事处报请主管行业部门申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同时要积极指导帮助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隐患治理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商贸市场共性隐患,组织多部门会商研判,剖析问题症结,商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查找短板不足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监督。要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告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对隐患突出、久拖不改的单位场所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五)强化跟踪问效、严格奖惩措施。专项整治期间,街道安委会将派出督导组,采取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抽查单位的形式,对各社区、各处直部门、各安委会成员有关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下发专题通报,考评结果作为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依据。对工作敷衍、推进缓慢、走过场的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办、政办《关于印发〈加强自治州督导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xx〕31号)和自治州督导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州20xx年立项(专项)督导督查方案〉的通知》(昌州督组发〔20xx〕1号)精神,州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园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州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精神情况。

(二)健全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四级五覆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出对已查出的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尤其是本县市(园区)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自治区、自治州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根据州维稳工作督查组的通知要求,由州安委会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参加。

(一)各县市(园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工作,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

(二)督导督查人员要直奔县市(园区)基层、企业生产一线,深入开展督导督查,切实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

(三)针对督导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工作台帐(见附件),督促相关县市(园区)限期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每次督导督查结束后,要将督导督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州政法委。6月20日前、11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州政法委。

第3篇

市直商贸流通各单位办公场所及所属商场、超市、市场、租赁场所、集体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1.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基础工作开展情况,设施设备及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等。

3.所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情况,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4.汛期隐患排查、隐患点加固、防汛物资准备、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以及值班制度落实情况等。

采取单位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立即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单位办公场所及所属商场、超市、市场及外租场地等场所展开全方位、拉网式检查,查找隐患,狠抓整改,不留死角。期间市贸易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做到检查工作全覆盖,事故责任零容忍。

2.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办公会、晨会、例会等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地宣传发动,形成职工广泛参与、干群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3.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紧密结合,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防范机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强化情况反馈。按照市政府和市安委会通知要求,自7月份开始,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于当月30日前,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市贸易办,汇总后上报市安委会。

第4篇

为了确保我镇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镇决定制定xx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全镇范围内的各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成立年末岁初(20xx—20xx)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要求全镇所有非煤矿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等一律进行自查整顿。

(2)对全镇所有非煤矿、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令及时整改。

()检查各矿点的爆炸物品管理是否按有关规范要求管理到位。

(1)检查各客运车辆是否依法运营,打击非法客运行为;打击黑车、无证驾驶载客行为,整治超员超载车辆。

(2)检查全镇交通要道的安全隐患,完善警示标志,及时制定隐患整治方案,落实整改。

(1)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监管。

(2)检查厂房、宿舍、库房、商场营业场所等的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三合一”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组

(1)检查危险化学品(含加油站、煤气经营网点)和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持证经营,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库存、上架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打击取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网点。

()加大对沿街店铺、家庭作坊、“九小场所”等开展“三合一”整治,严防“三合一”整治回潮。

成员:xx七中、学区主要负责人、镇安办、派出所工作人员

(2)检查学校教学楼、生活场所、运动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4)加强对师生、家长交通出行、用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2)检查各单位消防设备配备情况,及时做好补齐、补漏、更新工作。

(1)采取分片包干、逐户深入的方式开展农村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

(3)检查各村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按要求规范经营,及时整治存在隐患。

(4)监控各村非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

(5)检查各村用电用火安全,加强对森林防火安全的巡查力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各村、各单位,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组织好工作人员有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周密部署。各工作组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抓好贯彻落实,镇安办配合各相关站所做好有关检查工作记录。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镇安委会将适时对各排查工作组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工作组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检查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工作组、镇直单位及各村在完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后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排查情况。

第5篇

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交通工程、运输企业。

20xx年全区企业创建、复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任务数6644家。其中复评647家,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新创建123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新创建3家(复评xx家),一定规模的商场、超市5家,交通工程、运输企业xx家,三星级以上饭店、景点3家。各单位的具体任务数详见附件。

工矿商贸各类行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区安监局颁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执行。

企业三级(含四级)以上标准化创建的方法、程序仍按原执行。微型企业(500万以下)标准化基本规范达标创建由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组织实施。

(一)部署确定阶段。20xx年10-11月,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按照下达的任务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梳理确定创建、复评企业,制定部署创建计划。

(二)培训辅导阶段。20xx年12月,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要组织创建、复评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业务培训与辅导。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督促。

(三)咨询整改阶段。20xx年1-6月,对参加四级以上标准化创建的企业可继续采取中介机构参与咨询评估的方式,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对参加标准化基本规范达标创建的微型企业要落实创建主体责任,对照创建标准自查整改。微型企业标准化基本规范达标创建标准、评审管理办法按区安监局网上公布的执行,微型企业创建和复评企业复评有条件的也可邀请中介参与咨询服务辅导。创建、复评企业针对中介机构指出的问题,要投入人力、财力、物力,严格对照标准,进行逐项整改。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跟踪指导,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

(四)考评验收阶段。20xx年7月底前,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要完成四级以上创建、复评企业的标准化达标申请资料上报工作。对新创建企业的资料申报工作由指导服务中介机构统一报送;对复评企业的资料申报由各复评企业自行上报,安监所督促指导。

20xx年10月底前,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要完成创建、复评企业的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xx年企业创建、复评标准化达标活动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密组织。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工作责任,研制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安全咨询机构的作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复评活动的咨询和服务工作;要切实做好创建、复评活动中检查反馈、督促指导、整改落实、组织评审等工作,扎实推进标准化创建、复评活动的深入开展。对于异地搬迁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企业标准化创建、复评由迁入地单位负责。对微型企业创建任务可落实到村(社区)实施。

(二)广泛发动,强化培训。各级各部门要营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复评工作的声势,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对标准化达标创建、复评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复评氛围。面对20xx年企业标准化创建复评任务量大面广的实际,各单位至少要召开一次部署动员会。在此基础上,采取请专家上课辅导,到已达标标准化榜样企业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企业创建、复评的能力。各单位标准化复评要结合今年辖区内新创建的企业标准化达标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发动、再宣传,防止达标企业走过场,切实做到三年到期的达标企业家家参加自评申报和复评。对于未参加复评的企业,各单位应及时上报、取消资格、重新创建。

(三)政策配套,因地制宜。为充分调动全区企业参加标准化创建达标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今年新创建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奖励政策和相关费用仍按去年政策执行;对四级标准化达标企业每家奖励5000元,并补助创建咨询与评审费2000元。对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企业三年到期参加复评的每家补助复检、复审费4000元。对四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参加复评的每家补助2000元。对微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达标的,由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酌情给予奖励和补助。企业的达标情况与区政府出台的各种经济政策和“双五十工程”、“和谐发展企业”等先进荣誉、称号的评定相挂钩,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要根据区标准化达标奖励政策,也要出台相应的标准化创建、复评达标企业奖励配套政策。针对量大面广的标准化创建、复评任务,为充分发挥和调动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村(社区)人员创建热忱,各单位可因地制宜给予适当奖励。企业三级以上标准化台账资料仍按原标准执行,四级及微型企业标准化台账按《市区小(微)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账》执行。四级标准化台账样本由区安监局统一印制下发,微型企业标准化台账由区安监局提供样本内容,由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印制解决。

(四)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单位要牢牢抓住“检查反馈、督促指导、整改落实、组织评审”四个环节,特别是对微型企业标准化基本规范创建过程中,要深入一线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指导帮助企业整改存在问题。微型企业按10%抽查考评验收,考评验收费可参照四级标准化评审费用,由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解决。要正确处理量与质的关系,做到既要保证量的完成,又要确保质的要求。要加强对不参加创建、复评企业的执法检查,有效促进达标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第6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和监理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更好地服务于“三农”,为靖江“二次跨越”开拓新局面,特制订本工作意见。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创建xx县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责任,努力增强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解决源头和动态管理的薄弱环节,有效减少和避免道路交通和农机事故发生,保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市农委成立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沈康华同志任组长,成中苏同志任副组长,安监科、管理科、监理所、培训班、推广站、农机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管理科、监理所具体负责实施。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服务”机制,岗位责任明确,监督检查机制、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及奖罚措施健全,通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等形式,将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及农民机手。市农机局与各农机站分管站长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要求和奖罚措施;市农机监理所与各执法检查组签订《农机监理执法检查责任书》;检审期间,市监理所与机手签订《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由农机站站长负总责、分管站长负主责,分工到人,责任明确。管理科、监理所执法人员对全市分片包干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见表(略))

组织农机人员进村入户,大力宣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咨询活动。贯彻执行《xx省重特大农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每季召开农机安全生产例会。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开展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演练等方式,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树立“五民”观念和服务意识,帮助机手做好机具检修和技术咨询等工作,提高检验率和农机安全技术状况。

(一)加强培训。建立监理员学习例会制度,每月1次,重点加强对监理人员业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xx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通过学习,使监理人员的执法水平、工作水平和责任心得到真正的提高,达到“六求”:即思想上求“正”,作风上求“硬”,工作上求“严”,素质上求“高”,能力上求“强”,服务上求“优”。

(二)监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结合农机站改革对全市监理员进行清理整顿:对一些因工作变动调离监理工作岗位的同志,一律收回其有关证件及胸章;对一些政策水平低,业务技能差,群众评议低,确实无法胜任监理工作的执法人员,报相关部门批准,取消其执法资格;对一些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低的同志,对其重新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新调入从事农机监理工作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依法行政,强化服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过程中,我们要求做到:着装规范,行为规范,行政处罚适用程序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条款规范,行政处罚书写文书规范。

五、制定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一)制定《xx市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季度演练一次。

(二)成立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组、现场救援组、事故处理组和后勤保障组,明确负责人和联络方法,加强值班和物资准备,向社会公布农机事故报警电话。各组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分工。当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及时调整充实。详见靖农[20xx]31号关于印发《xx市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三)事故发生地农机部门在接到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应按《xx省农机事故快速报告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上级农机主管部门报告。

(四)事故发生地的农机部门和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各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协调公安、安监、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加强源头管理,继续开展及完善创建“农机安全镇”和“农机安全村”活动

“农机安全镇”和“农机安全村”是新形势下实现农机安全工作重心下移下沉,防线前移,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的有力举措。为加强源头管理,监理所、各站应组织监理员、管理员深入基层和农机生产第一线,对辖区内所有农业机械彻底排查摸底,并逐一分类、登记。根据20xx年泰州监理所工作指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继续认真做好创建“农机安全镇”和“农机安全村”的工作。各站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监理所做好创建工作。按照市农委创建要求,对未获得“农机示范镇”的镇农机站,须在本辖区内创建市级标准农机“示范村” 1个、“示范户” 2个;对已获得表彰的“农机示范镇”的农机站要完善提高,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巩固创建成果,迎接省局复查。今年我们将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方法,充分发挥重点示范作用,在全市掀起创建“农机安全镇”和“农机安全村”的热潮。

七、严格执行农业部《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和《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

加强对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的管理,坚持按公告目录上牌,按机主属地上牌,按技术标准上牌,并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严把驾驶员领证资格审核、理术科培训、考试考核关。严格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规定,对未经培训、未经考试的坚持不核发驾驶、操作证,对违章记录较多的一律组织复训和重新考试。

八、认真贯彻落实市农委、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靖农[20xx]28号《关于联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统一行动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农业机械的隐患排查及安全检查,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率

(一)在20xx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深化上道路拖拉机的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实现农机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双下降”,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为此农机监理所要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监理所、各农机站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农机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认真做好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实现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坚决杜绝整治不认真、走过场,并在排查治理已发现的农机安全隐患的同时要坚决杜绝新的安全隐患的发生,争取做到还清旧帐,不欠新帐。

(二)市农机监理所要积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经常组织监理人员在田间、场院及乡以下道路开展安全检查,治理“黑机非驾”,纠正违法行为,确保上道路拖拉机、纯农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脱粒机及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各检查组全年安全检查不少于8次、4个工作日。

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1)严格执行《xx省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八条禁令》;(2)严格执行《xx省农业机械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3)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各司其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禁追车,防止发生意外。

(三)与公安部门配合,开展以拖拉机变型运输机尤其是外籍拖拉机变型运输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在主干道进行联合整治。继续加大力度整治悬挂外籍号牌的本地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进一步将其管理规范化。监理所要与转籍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认真做好驾驶人的动员教育工作,在本辖区内杜绝挂外牌现象。整治重点为:上道路拖拉机及驾驶人员无牌证行驶;非法拼(组)装或超技术标准的拖拉机变型运输机;未进行年度检审的拖拉机及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拖拉机驾驶员;拖拉机违法带人、超载、超速、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法行为。通过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

(四)严格执行辖区管理制度,坚决禁止农机执法人员单独上主干线检查。

(一)做好农机配件、维修网点的检查、登记、发证工作。

(二)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清理、整顿农机市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

进一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及农机有关法律、法规,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一)执法错案追究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不按法律法规办事,谁承担法律责任。

(二)对引起错案的执法当事人,半年发生错案二次以上,全年发生三次以上者,除扣发年度奖金外,给予取消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并作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经教育仍继续频发错案的,应停职检查或调动岗位。

(三)农机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市农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守《xx省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八条禁令》。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的,由局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