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5篇 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减少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近年来,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是企事业单位制定实施消防安全目标的重要文件,有助于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5篇 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减少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第1篇

1、各部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本部门的教学、科研、生产及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全面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在本部门范围内普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各部门分管消防的领导要协调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下属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1、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度要上墙公示),并经常检查监督,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本部门不发生火灾事故。

2、要利用各种会议向教职工及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同火灾作斗争的自觉性。

3、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要对本部门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4、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巡视,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任务,做到下班后拉闸断电(不能拉闸断电的要有安全措施),能发现和处理各种火灾险情。重点部位值班人员要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5、对于配备的消防设施与器材,要有专人保管,做到布局合理,不挪用、不损坏,不占用防火间距和阻塞消防通道。

6、发现本部门有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要及时向校长室报告,对上级公安消防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下发的消防隐患整改意见,要积极落实整改。

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学校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考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参照《东南中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条款进行奖惩。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各部门与校防火委员会办公室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时间:

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5篇 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减少火灾风险——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第2张

第2篇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省市消防法律法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负全责,特向****公司签订本责任书。

一、明确各班组、区域消防责任人,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用火用电、危险物品管理、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教育及消防设施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使之落到实处。

三、认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纠正违章占用消防通道、防火间距及圈占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

四、配齐配足各类灭火器材,定人定点管理,定期维护保养或更换,确保完好有效,并协助做好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

五、全面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及消防常识,包括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增强全员防火意识和消防技能。

六、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按职工人数15%的比例组建消防(应急)队伍,完善和落实灭火应急演练预案;按公司要求,生产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其它部门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七、发现火警积极组织扑救,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及时报警并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扑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八、建立防火工作档案,总结消防安全管理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第3篇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见和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都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各村委会主任、乡直机关单位法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要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工作形势,部署阶段性和重大节日、夏秋收季节防火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村组、所属单位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通报情况。全年研究和部署防火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督促检查工作不少于4次。

三、各村委会、乡机关直单位要与各村组、下属各单位签订防火工作责任书,把各部门、各行业、各村组的消防宣传、培训、火灾预防、火灾隐患整改、经费投入、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的购置维修及奖罚等具体任务措施落实到人,形成各级领导、各行业积极行动、齐抓共管消防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要坚持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农村夏秋收季节义务宣传《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基本的防火、灭火与火灾逃生自救常识;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常识纳入中国小教育之中,每学期开展一次消防常识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要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对消防宣传、器材装备配备、培训等,在资金上给予一定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义务消防队伍,对消防器材装备的购置以及维修等专项经费要认真研究,争取解决,确保日常防火、灭火任务的完成。

六、各村委会要按照市、县出台的《新农村消防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将新农村的消防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七、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要对辖区内干部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一)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年度火灾起数、损失、伤人、死人四项指标下降10%,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粮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切实有效的.抓好农村防火工作,使各行政村农村火灾起数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

(三)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自查的火灾隐患整改率要达到90%以上,不能整改的必须关、停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四)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调调查火灾原因,处理有关责任者。不得虚报、瞒报、迟报和漏报火灾事故。

八、年度乡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消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达标考核评比。凡经考核评比不达标或发生重大以上火灾、对重大火灾整改不力的村、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签订期限为一年。凡在责任书有效期内,责任人调离或者因其他原因变动的,有关消防工作责任由继任者承担。

第4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与单位经营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一、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经营场所用房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聚氨泡沫夹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分隔。

三、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四、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

五、场所内不得存放、使用烟花、爆竹、燃油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如需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杜绝违章操作引发火灾。

六、所有外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金属栅栏、广告牌等或实施可能影响救援、疏散、逃生的行为。

七、电动自行车应远离可燃物停放,不得停放室内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公共区域等。

八、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与住宿必须采用实体墙分隔或符合“三合一”整治标准。

九、对员工进行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从业人员达到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四会”要求。

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定期组织员工消防演练。

十一、对机关、消防部门等安全监督部门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按要求及时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十二、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或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直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5篇

为切实加强我县林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产和财产安全,特下达20xx年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党政正职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单位要建立单位领导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要确保消防安全的经费投入。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建设。各单位要建立有领导带队的火灾扑救队伍,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切实提高火灾扑救的能力。

三、适时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要认真部署火灾多发季节、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对货场、仓库、办公楼和职工生活区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确保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利用标语、宣传栏和安全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提高林业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85分及其以上的为合格单位,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年终安全考核前三名的'单位,县林业局将对该单位的安全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安技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不合格的单位及主要领导,不得参加当年的各项评比,不享受任何形式的评先、评优和奖励。对因管理松懈、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按照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