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安全倡议书2篇

  物业消防安全倡议书(一)

物业消防安全倡议书2篇

尊敬的各位业主:

近期,国内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事故。为防患于未然、加强消安全管理,2015年7月9日夜间,**市玉川消防大队干警对国泰花园小区进行了消防检查。根据消防队的检查情况,国泰物业积极应对,认真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消防维保公司对小区的消防设备及消防管道正在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对小区各个部位的消防栓、消防箱、消防带、灭火器进行排查,丢失或损坏的将维修或补装。消防连万家,平安你我他,为切实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向小区全体业主发出倡议:

一、全员参与,加强小区消防安全宣传:

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发生火灾,消防通道就是一条生命通道。比如从室内到地面的楼梯、楼梯口、过道和小区出口处、小区内到外面公路的道路都属于消防通道。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以下行为:(一)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三)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四)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五)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新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积极行动,确保楼内消防通道畅通:

一、请尽快将存放在管道井、公共走廊、楼梯道及楼顶的物品于7月27日前清理干净。过期不清的,物业工作人员将视为废品集中清理。请业主今后妥善保管及放置自己的物品,不可随意堆放于管井及消防通道等部位。

二、禁止撕拉乱扯电线、电缆,禁止在公共部位私自安装插座,禁止自行车、电动车等在楼道、公共走廊等消防通道停放或充电。

三、楼顶为逃生疏散平台,不可在霹雷线及排气立管上拉绳晾晒衣服,在地面上堆放杂物、种菜养花、私搭乱建等影响消防违规行为。

三、照章执行,保障室外消防通道畅通:

由于小区部分业主将机动车随意停放在小区道路上,甚至草地上,不但破坏了小区的环境,也给其它车辆的正常通行带来不便。这些乱停放的车辆占用了小区的消防应急通道,一旦小区发生紧急事件,消防车辆无法赶往现场,将造成严重的后果。

一、**物业正在对小区道路在不影响交通及消防的前提下规划车位,标注小区道路导向路线,请业主按图示路标行驶,以免造成车辆拥堵。

二、在小区内部分道路上设置路障来控制小区车辆乱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现象,如有业主装修、搬家、搬运物品请通知物业公司搬离路障。

三、车辆出入小区实行出入证管理办法:购买地下停车位的车辆办理绿色正式通行证出入小区,车辆停放到地下停车场自家车位上;无地下停车位的车辆办理黄色临时通行证出入小区,车辆停放到共用停车位上,若小区共用停车位停满则不得进入小区;外来车辆需进入小区请先配合登记,再发放红色外来车辆通行证,车辆停放在共用停车位上,出去小区检查车辆,收回通行证。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登记地点:小区西门岗、物业大厅前台,登记时间:7月6日-7月23日)。

消防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工作,需要全体业主支持配合并自觉遵守,让我们牢固树立“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大于天”的思想,从自身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同营造我们平安、幸福的美好家园,谢谢合作!

监督举报电话:**物业:*******消防队:

  物业消防安全倡议书(二)

广大市民: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今年公安部9月份部署了“清剿火患”战役,,经过全市消防官兵的辛勤工作、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整治和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和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今年“119消防宣传日”的主题是“清剿火患 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在宣传日来临之际,为了我们共同拥有美好的生活,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清剿火患在行动”倡议:

一、不要在住宅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或搭设临时设施;邻里之间相互提醒、及时清理杂物,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二、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废纸篓和垃圾桶内;认真教育小孩子不要玩火,防止引发火灾。

三、不要私接临时电线,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离家出门前,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确保家庭消防安全。

四、不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并经常提醒家人和亲友自觉遵守。

五、不要随意改造燃气用具供气管道,供气管道的安装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施工;液化气罐要远离火源,不能私自倾倒液化气残液。发现燃气泄漏时,要立即关紧阀门和开关,打开门窗,迅速离开现场,千万不能使用明火、触动电器开关和拨打电话。

六、使用电灯、电炉、取暖器时不能覆盖易燃物品,也不能靠近窗帘、床单、衣被蚊帐等可燃物。

七、针对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生活习惯,社区工作人员在走访检查中要规劝老年人不要在床上吸烟,临睡前要关闭燃气阀门和取暖设备电源,防患于未然。居委要在社区活动室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以提高老年人的防火安全意识。

八、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火灾隐患,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消防部门举报,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0951-5199199,举报经核查属实,会发放奖金。

九、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不要贪恋财物,按照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十、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成年市民应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多一份细心就会少一份隐患,多一份关注就会少一份危险。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时时提高警惕,强化自我防范意识,关注安全,真爱生命。我们相信,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下,我市的消防安全环境一定能够得到进一步改善,“清剿火患”战役会取得圆满成功, 让我们行动起来,为创建“平安中卫”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