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协议书2例


教练协议书2例
  篇一:教练协议书

甲方:长沙俊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 甲方接受乙方在本年度 月 日至 月 日期间任长沙俊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旗下教练员。

  二、 甲方给乙方提供训练场地和培训工作后勤服务保障。

三、 甲方与乙方约定 乙方在合约开始至合约截至期间;乙方总教学人数,在100人以内,甲方按三七分成;甲方为七,乙方为三教学人数101人至150人以内,超出部分人数教学提成在原分成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以此类推。

四、 甲方有权对乙方任教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如违反了本公司各种制度,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止教学工作。

五、 甲方要求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乙方在教学完成后缴纳教学金额总提成百分之十为教学质量保证金。在无任何教学遗留问题后一个月内可归还保证金。

六、 教学期间乙方需自备助理教练一名,进行辅助教学。

七、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得私收学费或擅自提高学费标准。

八、 乙方在训练时间内全力抓好训练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闲聊、不会客,对学员不准歧视、打骂、变相体罚,与家长多联系、沟通、交流、不准和家长提出任何要求及任何经济合作往来。

九、 保证学员安全,每堂训练课在馆外清点学员人数,由教练员带队入馆。下课时,当所带学员最后一个离开游泳馆后,才能休息。如学员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付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 在乙方教学提成中设百分之十的奖金,由甲方考核,认定合格后发放。

十一、在合作期间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独提出解约,若一方需要提出解约的,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并在30天内与对方办理交接手续。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单方面毁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毁约方按损失的双倍价格计算赔偿给对方。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二:教练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XXX

乙方:

安全是人民家庭生活幸福的前提和基础,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保障。构建无交通安全事故的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人的愿望。

教练员宗旨:

倡导安全驾驶,责任如山!

提高从业素质,以身作则!

提供优质服务,诚实守信!

教学时间: 8:00-11:30 14:00-18:00(场地和路训可以此时间为参照,根据天气 情况进行微调,但是必先汇报领导和通知学员) 教练车辆管理:

1、每个教练负责一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要求教练车要保持干净整洁,正常保养。

2、每部车管理到位以便减少非必要的磨损和维修。若因教练管理和跟踪不到位造成损坏,该车负责的教练员承担相应的损失。

3、教练车主要是用于教学之用,若是有需要用车的教练员,需要提前向相关领导申请汇报,经批准后才能领用车辆。若本公司教练员未经同意私自用车,本公司有权追究并警告处分,及罚款该教练员500-1000元,并在公司做通告批评。

教练员的职责和职业规范:

1、本公司所有教练员不得受贿于学员,不得向学员收取礼物、烟酒等礼品,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不合理的费用。若有违规行为,经公司查实,处于罚款1000元,影响严重者直接辞退。

2、教练员的教学要认真、严格、耐心教学,不可马虎大意,因学员的年龄、性格、文化水平各不相同,教练应针对性因材施教,正确教学。

3、教学中,教练员应规范教学、尊重学员、保证学员学习时间、服务学员以便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4、关于学员投诉问题,经本公司管理人员查实,有权对教练员进行停职再教导,若是屡教不改,本公司有权对该教练员进行警告处分并罚款100-500元或辞退。

5、本公司若有召开会议,所有职员必须到场,无故缺席者,罚款100元/次。

6、本公司职员要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信,并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若是没有提前请辞,本公司有权扣留相应工资做抵押。

7、作为本公司教练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若有违规驾驶、酒驾、醉驾等行为,该教练员应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直接辞退,永不聘用。

8、教练员应对本公司的政策、工资待遇及相关内部资料进行保密。若有泄密者,公司有权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直接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协议本着双方友好合作签订(签订日期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产生关于本协议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不能决解或一方拒绝协商,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鉴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篇三:教练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应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甲方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道馆实际情况,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二、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 从事教练工作,并履行下列工作岗位职责和义务。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较强的责任心。

2、严格遵守道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好。

3、具备完善的技能知识。

4、能够按照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对待学员热情,服务周到,教学过程中能够使用普通话及礼貌语言。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和聘任岗位的职责,结合乙方应聘时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制定聘期内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目标。

2、甲方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享受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四、工作报酬及待遇

月工资 元,每月 日发放工资

五、工作纪律

1、甲方应严格遵守人事法规、纪律,努力维护乙方权益。

2、乙方应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一)合同的变更

在下列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道馆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不履行职责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义务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三)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因被判刑、劳动教养、开除、除名,从决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四)合同续签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终止前30天内通知对方,经另一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合同到期后未办理续签手续但事实聘任关系仍然存在的,视为续签与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补办续签手续。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签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八、争议处理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在双方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篇四:教练协议书

甲方(聘用单位):溧阳市南山武术馆(愉悦养生会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 聘 人): xxx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20xx年9月一日至20xx年元月三十日止,合同期4个月。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溧阳市南山武术馆(愉悦养生会所)瑜伽教练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天工作八小时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

4.乙方一旦受聘,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图片及视频作为永久宣传使用。

第四条工作报酬

1.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的工作岗位是教练,底薪工资为 2000.00元/月+提成1000元(绩效工资)。每月发工资时间为次月的10号。工作期间因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聘。

2、甲方包食宿,如乙方自理食宿,具体情况双方可另行约定相关费用补助。

3、由于教练行业特殊,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甲方将在暂扣半个月工资作为押金,在合同到期时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会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A.在合同期内教学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永不进步的;

B.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会馆规章制度的;

C.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D.教育接待学员不周,经教育不改的;

E.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F.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G.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A.乙方患病或医疗期间,不能从事原工作。

B.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C.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D.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且乙方负责协助甲方招聘相应人员代替乙方工作方可执行。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试用期),甲方应根据 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扣除相当于半个月的工资作为乙方给甲方的经济补偿金。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双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 凡由会馆出资进行培训、服装及其他费用,乙方应按规定赔偿。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必须负违约责任。即给对方补偿一个月当月的工资。

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实施意见》第六条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的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联 系 电 话 :

签订日期:20xx年9月9日

  篇五:私人教练协议书

会员姓名:

会员卡号:

联系电话:

教练姓名:

女士/先生(健身宾客) 同意聘请 健身教练 作为健身宾客在义乌三鼎开元名都大酒店健身中心的私人健身教练。 训练时间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约定训练次数总计 次或 月,

每次或每月费用人民币 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

一、健身教练的责任

1、为健身宾客制定一份个人健康档案,定期为健身宾客做健康测试;

2、在约定训练时间给健身宾客提供一对一的贴身服务;

3、每次训练前给健身宾客做出详细的健身计划;

4、在约定的时间内给健身宾客传授健身健康、营养及自我保健意识;

5、在约定时间内提高健身宾客的体质和体格水平;

6、和健身宾客协定训练时间,准时开课,按时完成教学。

二、训练时间的变更

1、如果健身宾客希望变更训练时间,须在24小时前提出此要求;

2、如果健身宾客未能在24小时前提出取消原定课程,或者错过一次原定的训练,那么健身宾客将要支付该次原定训练的费用;训练时间一旦确定,健身教练会按时等候健身宾客。如果宾客迟到,迟到的时间将不会补偿,训练时间不会延长,将于原定时间结束;

3、健身宾客如果需要休假或长时间缺席,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健身教练,否则健身教练将按正常状况安排训练计划;

三、健身教练的变更

1、健身教练生病的情况下,健身宾客会在早于原定训练时间的24小时前得到提示;

2、如果健身教练突然生病,无法在早于原定时24小时前通知健身宾客的情况下,健身会所将为健身宾客提供另一个教练或对健身宾客的训练时间做出调整,健身宾客二者选其一;

3、如果健身教练休假或离职,健身会所将为健身宾客推荐多名健身教练供宾客选择,完成剩余的训练次数;

4、健身宾客有权在任何时候提更换健身教练的要求,但须经此协议第三方和新健身教练,协商后签署更换健身教练同意书

四、不及时完成训练

1、健身宾客在没有足够充分的理由而未能在本次协议结束时间完成所有的训练次数的,将视为健身宾客自动放弃余下训练次数。

2、怀孕、重病和适居外地的健身宾客,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健身教练,结束日期将可获得相应的顺延,以健身宾客可以恢复训练之日起计算剩余训练时间,但不给于退款。

3、如果健身宾客的会员资格在本协议结束日期前到期,而上有训练次数未完成,健身宾客须自行负担取得健身会所准入资格的成本和费用,以完成剩余训练次数,否则视为健身宾客自行放弃

五、其它

1、此协议一旦签署,并由健身宾客支付了相应训练费用,即意味着

健身宾客已经选定了健身教练,并和健身教练明确了训练目标,训练方法,相应训练费用将不会给予退还如果出现此协议没有规定的情况,三方协商解决。

【注意】

在特殊的情况下,健身教练有权拒绝提供健身服务和签署协议。

协议签署

健身宾客签署:

日期:

健身场点公章:

日期:

健身教练签署: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