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幼儿园管理“县县行”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高新区社管局,市临空经济区学校,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学区,市直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各园办园行为的监管,促进学前教育健康科学发展,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幼儿园“县县行”实地督查活动,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按《幼儿园“县县行”活动量化评分表》(见附件)内容,从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实地督查和量化评分。
二、专班人员
孝感市教育局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高新区社管局牵头“县县行”活动的科(股)室负责同志、学前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
三、督查时间
10月18日至28日(休息日除外)
四、相关说明
1.各县(市、区)、市高新区迅速组织专班,按照《幼儿园“县县行”活动量化评分表》内容开展辖区内“园园行”实地督查。各地督查对象需涵盖公办、民办、城区、乡镇各级各类幼儿园。请各地于7月30日之前将本地“园园行”活动方案及督查结果通报以正式公文(扫描版)形式一并上报至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2.市教育局将在各地督查的基础上,每地确定2所(公办1所,民办1所,兼顾城区、乡镇)幼儿园作为“县县行”活动的实地督查园所,市直幼儿园将由市教育局随机抽取2所开展实地督查。实地督查名单由市督查专班确定后于督查前通知各地各园。
3.各地“县县行”实地督查活动时间节点和行程安排由市教育局督查专班商各地教育部门确定。各地教育部门联系人信息于4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张书丹,联系电话:0712-2327407。
附件:幼儿园“县县行”活动量化评分表
孝感市教育局
2021年4月7日
幼儿园“县县行”活动量化评分表
指标 | 要 点 | 检查方式 | 评价得分 | 亮点记略 | 问题简述 |
一、办园条件 (20分) | 1.取得办园许可,证照齐全。(3分) 2.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无危房,周边没有安全隐患。(3分) 3.幼儿园规模、班额符合相关规定。(3分) 4.园舍、户外场地等符合相关规定,实行封闭管理,有完整的围墙且达到2米以上,区角设置合理。(3分) 5.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备设施齐全。(3分) 6.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数量充足,种类丰富,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3分) 7.有必要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2分) | 听汇报 看现场 查资料 | |||
二、安全卫生 (25分) | 1.建立安全防护、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落实到岗到人。(3分) 2.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幼儿按需饮用温开水。(2分) 3.膳食安全卫生,营养均衡。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儿童伙食要与成人伙食分开。(2分) 4.建立卫生消毒制度,按规定对幼儿餐具、用具、玩具等进行消毒。(2分) 5. 安装有一键式报警器,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且与属地公安部门联网。(2分) 6.按要求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3分) 7.按规定开展幼儿健康检查,建立幼儿健康档案。(3分) 8.有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对措施,发病率低。(3分) 9.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对突发事故有预案和防控措施。(2分) 10.校车及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3分) | 听汇报 看现场 查资料 | |||
三、保育教育 (25分) | 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注重幼儿良好品质和习惯的养成,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因人施教,为在园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4分) 2.教师和保育员对幼儿态度亲切、温和,师生关系和谐。教职工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的行为。引导幼儿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幼儿情绪积极稳定,快乐活泼。(4分) 3.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合理,活动形式多样,动静交替,室内室外活动兼顾。正常情况下,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低于两小时。(4分) 4.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保证幼儿游戏活动时间,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游戏。(3分) 5.教育活动注重引导幼儿直接感知、动手操作和亲身体验。(3分) 6.教育活动涉及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内容适宜,有“起点阅读”活动开展情况,不提前教授国小教育内容。(4分) 7.教育活动计划明确,活动方案可操作。活动组织形式灵活恰当。(3分) | 听汇报 看现场 查资料 | |||
四、教职工 队伍 (20分) | 1.教职工数量符合相关标准,达到两教一保,专业保安至少2名,门卫1名。资质符合相关要求。(5分) 2.注重师德师风建设,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5分) 3.教师教研和教职工培训内容适宜、形式多样,培训学时符合相关规定。(5分) 4.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教师队伍稳定。(5分) | 听汇报 看现场 查资料 | |||
五、内部管理 (10分) | 1.实行园长负责制,组织机构、管理机制健全。(2分) 2.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无乱收费现象。(2分) 3.执行财务制度。有独立账目、账目清楚;无挤占挪用经费、抽逃资金情况;儿童伙食费专款专用,无克扣现象。(3分) 4.规范招生,无入园考试或测查。(2分) 5.家长参与幼儿园膳食、安全、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管理。(1分) | 听汇报 看现场 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