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院中心工作,制定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制订或修订学生管理方面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二、协同相关部门及系(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学生中存在问题的办法。

三、协同各系(部)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好相关心理学选修课的讲授工作。

四、配合系(部)做好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工作,开展业务培训,负责组织评优、表彰工作。

五、协同相关部门及系(部)抓好学生骨干队伍的建设工作。

六、协同相关部门及系(部)做好招生宣传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七、协同相关部门及系(部)做好新生报到接待、入学教育工作。

八、协同相关部门及系(部)做好学生军事训练的组织实施及军事理论课的开设、讲授工作。

九、指导系(部)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负责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各类奖学金的评选、表彰和发放工作。

十、负责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和管理,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十一、做好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重大违纪事件的处理,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

十三、协同各系(部)开展学生的毕业、就业教育,加强指导,搞好“双选”服务,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十四、完成学院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