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中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职中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学生会的性质

天河职业高级中学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者,学生会接受校长和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并在教导处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的任务

、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学生处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天河职业高级中学学生一日行为准则》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职业技能知识,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好学风。

、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社团、义工、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培养全校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文明班)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

会员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 会员

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提出入会申请,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义务

、遵守学生会章程。

、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 组织机构与产生

第六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利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校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书长1人,下设学习部、广播部、体育部、文娱部、外联部、纪检部、宣传部、生活部以及各年级学生分会,并可根据学校发展需要,设立各分支机构;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人,年级学生分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

八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由各班学生投票选举出本班代表一人,并将名单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临时),上届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为自然代表。

、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产生:由各年级在代表中推选一人与上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并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出主席团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主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

、学生会组织机构的产生:

⑴每个会员学生均可以申请参加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的竞选。

⑵各班在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规定的时间内,对本班申请竞选的学生进行评议公选,提出候选人1~3名(毕业年级各班至少报一名),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

⑶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全校参加竞选的人员进行评议,推选出正式人选50~60人,其中参加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的人员10~15人。

⑷参加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竞选的人员,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进行竞选演讲,由全体代表进行投票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⑸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对其余人选进行考评,产生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年级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

⑹如果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将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副主席参加),提出罢免或处理意见,并推举新的人选。

第四章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职责

第九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职责:

参加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代表会员学生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工作建议和批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安排下检查并督促学生会的工作。

、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职责:

主持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学生会换届选举,参与确定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参加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并对有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行为的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提出处理意见;定期组织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负责将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批评及时转达学生会有关部门,并督促其作出答复并改进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第十条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整体要求,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计划,布置工作,检察并督促各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召开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处理;每学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向学校和教导处汇报工作,听取指导和建议。

秘书处: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文字处理等方面的事务,起草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定期出版《工作简报》。本处下设网络小组,负责学生会网页维护及其他网络方面事务。同时对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协调、平衡与监督。

第十一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学习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宣传、落实学校对学生学习的要求;制定本期学习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检查评比作业,并举办优秀作业展览,组织技能类竞赛(如英语单词、点钞、文艺汇演等);搜集、反映学生学习信息,为学校教导处适时调整教学工作提供依据;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出版校刊《学联报》。

、广播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管理广播站的正常运作,传播健康有意义的文化信息,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工作范围:每周一至每周五的中午广播。

、纪检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宣传、落实学校对学生纪律和行为习惯的要求,制定本期纪律工作计划;组织对学生组织纪律和行为习惯的督促、检查、评比;根据学生处分规定,组织对违纪学生违纪情况的定位,提出处理意见;在学校(或年级)大型活动时,组织对学生纪律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工作范围:周一以及不定期的仪容仪表检查和中午的纪律检查。

、生活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宣传、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公共卫生习惯;负责各班眼保健操的落实和检查制定本期卫生工作计划;对各部卫生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评比;组织学校大型活动的卫生清理工作;负责对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制定本期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对学生在校内安全行为的检查评比,组织对教学楼内教学设备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负责对各班公物(包括水、电、木)定期检查;收集并反馈对学生餐厅、公寓的意见和建议;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工作范围:课间操的班级检查。

、体育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的体育锻炼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本期体育工作计划;负责各班广播操的落实和检查;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协助体育组和专业部搞好学生体育达标的训练;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工作范围:课间操评分和校运会的组织工作。

、文娱部长、副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的文艺活动和学校其它大型活动的宣传发动;制定本期活动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文艺活动的开展;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工作范围:眼保健操的检查工作

、宣传部长、副部长职责:

办好学校橱窗、黑板报的宣传工作,围绕各阶段的中心工作,搞好必要的舆论宣传,并且负责检查班级的黑板报及有关宣传园地,搞好总结评比。

是学生会面向学校乃至社会的一个窗口。利用校内板报、橱窗及校内外报刊、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介,采取不同的形式,为学生会各大型活动,进行广告设计、媒体联系、场地规划、舞美设计及制作。

负责全校学生社团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对各社团活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完成学校大型活动礼仪接待工作;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工作范围:每月的墙报检查和校内活动的海报

、外联部部长、副部长职责:

负责对全校学生思想情况和其它信息的调查和反馈工作;制定本期信息反馈工作计划;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学习及行为信息;负责收集各部检查评比数据并统计公布;负责与家长委员会的沟通,了解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意见;搞好与兄弟学校的联络和接待礼仪工作;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工作范围:课间操巡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