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平縣2021年墾造水田專案春耕
根據《關於印發<廣東省墾造水田專案後期管護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農農〔2019〕329號)、《連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連平縣墾造水田專案後期管護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府辦〔2020〕31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開展廣東省墾造水田專案新增耕地核定省級複核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978號)等檔案精神,我縣須保證在今年春耕完成19個墾造水田專案的水稻種植工作(其中包含16個已竣工驗收的專案及正在驗收階段的3個專案)方可最終形成水田指標。縣人民政府於2021年1月13日向自然資源廳及自然資源部出具了墾造水田專案種植水稻保證書,若上半年未落實種植一季水稻,自然資源部將扣除有關專案水田指標。為保證我縣19個專案在今年春耕時全面落實水稻種植,確保2021年春耕工作有序有力推進,結合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耕地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視耕地保護工作,圍繞墾造水田後期管護工作要求,按照“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整改落實、推動各項工作、完善制度機制”的原則,著力解決我縣專案種植管護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全面推進專案春耕種植工作。
二、組織機構及責任分工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春耕工作取得實效,成立以林文泉縣長為組長,謝國定常務為副組長,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務局、縣財政局主要負責人及各鎮鎮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墾造水田專案春耕種植水稻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同時,成立由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務局、縣財政局分管領導及有關工作人員組成的的春耕工作專班(詳見附件1),負責全縣墾造水田專案春耕種植水稻的業務指導和協調工作,對出現的問題逐一向領導小組彙報解決。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工作專班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耕地保護與監督股,由李學濃同志兼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做好春耕工作期間的日常工作。各鎮人民政府作為後期管護責任主體,同時也是此次春耕工作的責任主體。
(二)責任分工
1.各鎮人民政府。負責此次工作的具體實施,包括落實專案後期管護規模化管理及根據後期管護實施方案、三方管護協議要求落實水稻種植。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督促、指導、監督各鎮後期種植管護工作,協助各鎮落實規模化種植。
3.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統籌此次春耕工作及後續驗收、報備等工作。
4.縣水務局。負責協調解決專案用水問題,保障全縣墾造水田專案水稻種植用水。
5.縣財政局。負責資金保障,按規定做好有關資金的籌措、撥付和監督等工作。
三、時間安排
2021年墾造水田專案水稻種植工作須保證在清明(4月4日)前全部完成,時間為兩個月(2021年3月1日至4月4日)。
四、工作任務
連平縣2017年至今開發墾造水田專案共19個,分佈在全縣10個鎮27個村,建設規模約8647.6035畝,水田面積約8069.244畝,我縣需在今年春耕落實以下19個墾造水田專案共8647.6035畝水田種植水稻任務,其中:內莞鎮503.836畝、田源鎮2398.76畝、隆街鎮3039.58畝、忠信鎮472.91畝、高莞鎮643.28畝、油溪鎮439.4畝、溪山鎮239.35畝、陂頭鎮132.30畝、大湖鎮102.02畝、三角鎮101.82畝。(詳見附表)
五、具體措施
(一)實行規模化種植
1.解決交地問題。專案地塊未交地統一管理的,由鎮村立即協調對地塊統一承包管理,保證專案可實施規模化種植。
2.確定承包物件。未承包給農業公司的,鎮村應積極對接,儘早將專案承包給農業公司進行規模化種植;無法確定農業承包公司的,由鎮人民政府組織專案移交後的管護種植工作,相關補助補貼將按規定發放至種植單位。
3.與承包物件簽訂管護協議。專案竣工移交到鎮村進行後期管護工作後,鎮村應立即與承包商簽訂有關補充協議,要求承包商必須在墾造水田驗收後前三年每年至少種植一季水稻,做好墾造水田專案設施管護、地力培肥等後期管護工作。因鎮村未及時與農業承包商簽訂相關協議導致種植承包商不按墾造水田後期管護要求進行種植的,將由有關鎮人民政府承擔責任。
(二)落實種植水稻
1.禁止種植一年生或多年生旱種作物。在專案區種植一年生或多年生旱種作物的,須立即按照管護相關檔案要求落實種植工作,保證在2021年上半年種植一造水稻。
2.嚴禁在專案區內搞任何破壞專案原本用途的非農建設行為。發現破壞行為的,須立即責令停止並要求其按原設計進行復原。
3.保障工程質量。因工程質量造成專案無法種植水稻的,由施工單位負責對工程問題落實整改直至問題解決;對於自然災害等客觀原因造成破壞的,由當地村委會提出申請,在鎮政府的統一協調下開展維護,所需資金在當地災毀復墾、救災復產等資金中列支。
4.解決水源問題。全面協調解決墾造水田專案水源緊缺或水路不通等問題。河角坪專案涉及面積達五千餘畝,應落實管水員在春耕時期對專案區範圍內種植水稻進行責任化管理,管水員工資待遇在鎮村管護工作費用中列支。
六、保障措施
縣人民政府將把墾造水田、不實補充耕地整改專案後期管護工作納入我縣年度耕地保護考核及各鎮實績考核範圍,並與各鎮人民政府簽訂責任書。
對按要求完成每年管護任務並最終形成水田指標的鎮政府,縣政府將給予適當獎勵。一是在縣耕地年度考核中優先給予評獎資格;二是在該鎮後續建設專案用地報批佔補平衡工作中,可優先使用縣級儲備的耕地或水田指標;三是若將縣級儲備的水田指標進行跨區域出售,所取得的財政收入,對鎮、村進行一定的獎勵,鎮、村收入作為專案區後期管護維護費用使用。
對未按要求完成任務造成嚴重後果的,縣人民政府將對相關鎮政府主要負責人通報批評並扣減相關鎮村建設專案用地報批數量指標。
七、工作要求
(一)明確職責,落實責任。鎮政府務必夯實主體責任,帶頭落實春耕工作,集中力量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相關部門要明確辦結時限和辦理要求,認真落實部門職責,確保春耕工作取得實效。
(二)健全制度,強化督查。各有關部門要針對春耕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研究部署,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及時解決問題。
(三)嚴控風險,廉潔透明。各有關部門和鎮、村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強化制度約束,嚴格按照財務有關管理規定使用資金。
附件:1.2021年墾造水田專案春耕工作專班名單
2.連平縣墾造水田專案一覽表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縣紀委監委、縣委辦、人大辦、政協辦、縣委工作部門。
連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9日印發
附件1:
2021年墾造水田專案春耕工作專班名單
單位 | 分管領導 | 工作人員 |
縣自然資源局 | 黃鶯 | 賴詩圓 |
縣農業農村局 | 季德發 | 顏曉雪 |
縣水務局 | 何志東 | 周慶行 |
縣財政局 | 黃偉均 | 史金波 |
附件2:
連平縣墾造水田專案一覽表(單位:畝)
序號 | 專案名稱 | 專案開 | 建設規模 | 水田面積 | 專案 | 水田面 | 備註 |
1 | 2017年度河源市連平縣內莞鎮塘興村墾造水田專案 | 省 | 549.4065 | 502.836 | 內莞鎮 | 503.836 | 已竣工驗收 |
2 | 2017年度河源市連平縣隆街鎮、田源鎮河角坪現有耕地提質改造專案(一期) | 省 | 1565.00 | 1466.27 | 田源鎮 | 2398.76 | 已竣工驗收 |
3 | 2018年度河源市連平縣隆街鎮、田源鎮河角坪現有耕地提質改造專案(二期) | 1014.74 | 932.49 | 已竣工驗收 | |||
4 | 2017年度河源市連平縣隆街鎮、田源鎮河角坪現有耕地提質改造專案(一期) | 1746.36 | 1654.03 | 隆街鎮 | 3039.58 | 已竣工驗收 | |
5 | 2018年度河源市連平縣隆街鎮、田源鎮河角坪現有耕地提質改造專案(二期) | 1356.29 | 1258.65 | 已竣工驗收 | |||
6 | 2017年度河源市連平縣隆街鎮貴嶺村等2個村現有耕地提質改造專案 | 縣 | 46.43 | 45.77 | 已竣工驗收 | ||
7 | 2017年度河源市連平縣隆街鎮沐河村墾造水田專案 | 縣 | 83.60 | 81.13 | 已竣工驗收 | ||
8 | 2018年度河源市連平縣忠信鎮柘陂村墾造水田專案 | 縣 | 423.53 | 339.80 | 忠信鎮 | 472.91 | 已竣工驗收 |
9 | 2017年度河源市連平縣忠信鎮大坪村等6個村現有耕地提質改造專案(新下村、柘陂村片區) | 縣 | 50.29 | 47.89 | 正在申請驗收 | ||
10 | 2017年度河源市連平縣忠信鎮大坪村等6個村現有耕地提質改造專案(大坪村、西湖村片區) | 縣 | 89.41 | 85.22 | 已竣工驗收 | ||
92.57 | 88.23 | 高莞鎮 | 643.28 | 已竣工驗收 | |||
11 | 2017年度河源市連平縣高莞鎮二聯村墾造水田專案 | 縣 | 80.00 | 75.66 | 已竣工驗收 | ||
12 | 2018年度河源市連平縣高莞鎮二聯村墾造水田專案 | 市縣 | 223.46 | 218.23 | 正在申請驗收 | ||
13 | 2018年度河源市連平縣高莞鎮徐村村墾造水田專案 | 市縣 | 272.08 | 261.16 | 正在申請驗收 | ||
14 | 2017年度河源市連平縣油溪鎮上鎮村等4個村開發補充水田專案(小溪村片區) | 市縣 | 267.012 | 263.703 | 油溪鎮 | 439.4055 | 已竣工驗收 |
15 | 2017年度河源市連平縣油溪鎮上鎮村等4個村開發補充水田專案(興中村片區) | 縣 | 35.35 | 33.46 | 已竣工驗收 | ||
16 | 2017年度河源市連平縣油溪鎮石背村現有耕地提質改造專案 | 縣 | 149.45 | 142.24 | 已竣工驗收 | ||
17 | 2017年度河源市連平縣溪山鎮溪西村等2個村開發補充水田專案(溪西村片區) | 縣 | 157.12 | 145.42 | 溪山鎮 | 239.35 | 已竣工驗收 |
18 | 2017年度河源市連平縣溪山鎮百高村現有耕地提質改造專案 | 縣 | 96.65 | 93.94 | 已竣工驗收 | ||
19 | 2017年度河源市連平縣陂頭鎮連光村現有耕地提質改造專案 | 縣 | 138.32 | 131.30 | 陂頭鎮 | 132.30 | 已竣工驗收 |
20 | 2017年度河源市連平縣大湖鎮湖東村等2個村現有耕地提質改造專案(湖西村片區) | 縣 | 103.59 | 101.02 | 大湖鎮 | 102.02 | 已竣工驗收 |
21 | 2017年度河源市連平縣三角鎮塘背村現有耕地提質改造專案 | 縣 | 106.58 | 100.82 | 三角鎮 | 101.82 | 已竣工驗收 |
合計 | 8647.2355 | 8069.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