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模板7篇

合同的制定可以明確交易的保險責任和索賠方式,降低交易的風險,合同的制定可以幫助雙方預防和解決潛在的糾紛和爭議,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代理合同模板7篇,供大家參考。

代理合同模板7篇

代理合同模板篇1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職務:

電話:

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

負責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專項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試行)》、《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合同:

一、乙方委派律師為甲方的專項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利。

二、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範圍:

1、為甲方提供有關法律諮詢;

2、為甲方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乙方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時間、地點,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均有承擔保密責任的義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為其起草、修改的合同、出具的法律意見及其他法律文書透露、提供給他人。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專項法律服務費人民幣萬元。

六、如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或仲裁,律師代理費雙方另行協商。

七、如乙方律師受甲方委託異地出差,乙方律師出差期間的相關費用(含交通費、差旅費和各項雜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向乙方律師如實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如甲方故意隱瞞案情或提供虛假不實材料,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北京市律師事務??

日期:日期:

代理合同模板篇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與 訴甲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現自願委託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及《 律師條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事項與許可權

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作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參與該案的法律事務。

具體代理許可權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乙方指定 律師作為代理人具體操辦。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託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徵得甲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檔案、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並保證上述檔案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或律師助理)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代理許可權認真負責地辦理上述案件的再審代理等法律事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紀律和怠於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為;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其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檔案。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選定的律師構成乙方的一項合同義務。

第四條 律師費用

甲方按商業險保險金額人民幣100萬元扣減甲方商業險實際賠付金額的餘額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費計算。依據本所已與貴司簽訂的總委託代理協議約定的內容,甲、乙雙方確認本案一般代理費一審為3500元,二審按一審金額的50%收取。律師費支付至下列帳號: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乙方可以通過和解以及法院調解、判決等方式進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該案判決結案或者和解、調解協議簽署後五日內按照上述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乙方進行調解、和解應當徵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工作費用。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與索賠

1、乙方消極履行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代理義務及約定,致使甲方的權益受到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要求乙方退還已付的律師代理費用。

2、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隱瞞實情的,有權終止代理。

3、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

第七條 爭議解決條款

任何因本協議的規定引發的糾紛,應先由協議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八條 其他

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中所有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被解釋為本協議之組成部分,或構成對其所指示之條款的限制。

3、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附件、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杜福祥經濟詐騙、甲方與黃偉借貸糾紛兩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在甲方與 兩案的一審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特別授權(代寫訴狀、起訴、開庭、調解、承認、放棄訴訟請求、上訴、代為申請執行、代為收取執行款項、上訴等)。

三、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律師完成代理訴訟活動。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並按乙方律師要求的期限,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材料及證據線索,並保證上述證據材料的真實、完整。

四、訴訟中所需要向法院交付的費用及與案件相關的各種鑑定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本案實行風險代理。經協商,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費的為:

甲方先支付給乙方律師人民幣五千元作為乙方承辦律師的前期辦案費用,該款項屬乙方承辦人為甲方代理所需之基本的檔案列印、交通、住宿、餐飲、通訊費、訴訟費及與代理活動相關的其他支出(在扣除該費用後,剩餘款項計入代理費,即使敗訴也不予退還)。該費用也包括甲方對乙方律師前期代理活動所付出勞動而實施的補償。

代理費兩萬元實行勝訴(即為乙方通過和解、訴訟追回款項十五萬元)為標準的風險代理收費制,如果不能達到十五萬元,甲方按所該兩案(通過和解、法院執行)追回款項的15%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約定的代理費由乙方在收到該兩案(通過和解、法院執行)所追回的款項中予以扣除。如案件敗訴,則甲方不必支付任何代理費給乙方。

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承辦律師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執業(或資格)證號:

現甲、乙雙方就何女士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之訴達成如下委託協議:

1、在受害人何女士的傷殘等級維持一個九級、一個十級不變的情況下,甲方應獲得的賠償金和乙方應獲得的報酬作如下特別約定:訴訟(含審理、執行程式)終結後甲方應獲得賠償責任方(含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賠付金額內的保底現金人民幣玖萬元(不含住院期間和出院後產生的住院費、檢查費、醫藥費、治療費等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以及鑑定、評估費用),超過保底金額玖萬元人民幣之外的部分(應從中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鑑定、評估費用),雙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師服務費。若賠付總金額(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鑑定、評估費用)低於玖萬元人民幣則按第2條支付同等金額代理費。

2、若受害人何女士傷殘九級不成立,乙方僅收取甲方訴

3、訴訟終結後,付款方式為賠償方(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直接支付給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4、因本案訴訟產生的費用(含一、二審及再審),包括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查檔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伙食費、鑑定費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費用由乙方支付負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5、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一般代理。

6、訴訟期間,因甲方有合理懷疑且不滿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甲方可隨時終止代理關係,因訴訟已發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不得因此向甲方舉張任何權利。

7、本協議共一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本協議內容不得新增、塗改,自雙方簽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模板篇3

甲方:

乙方:

本著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公司食品產品代理、

一、基本條件約定

1、甲方基本條件

甲方應具備合法的食品產品生產條件和與之相適應的產品生產能力。如乙方需要,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貨合法有效地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證明覆印檔案。

2、乙方基本條件

乙方應對甲方產品品牌有足夠的瞭解和認可度,且在合同期內不得銷售與甲方產品同類的其它品牌產品,有義務向甲方及時提供真實有效地客戶資訊和銷售情況的資料報表。

二、乙方所選擇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與銷售基數約定

1、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為省市(區)鄉鎮的地區中,乙方在下列銷售渠道內自主註明“√”符號的銷售渠道如下:

□土特產專賣店□機關單位禮品市場□超市□商鋪批發市場□學校□農貿市場□車站□旅遊市場□賓館□一般餐館□其他

2、銷售基數:依據乙方所選擇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結合甲方提出的年度銷售基數,本合同約定的銷售基數總額為仟佰拾萬元整。

附:湖南海佳食品有限公司年度代理銷售基數標準金額單位:萬元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約定

1、甲方儘量保證在乙方所屬銷售區域中選定的銷售渠道內部不出現甲方其它代理商經營甲方產品的行為發生,如一旦出現,甲方應積極給予協調。

2、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實的甲方產品銷售增值稅發票,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24小時內及時發貨,並不得向乙方提供不合格產品或者貼牌產品。

4、乙方所屬代理區域內的未來潛在客戶和本合同中乙方自主放棄的銷售渠道內客戶,在甲方為委派他人銷售的前提下,原則上由乙方經營管理,但乙方在經營時必須前提向甲方提出申請並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場銷售。否則,甲方有權撤銷乙方對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外業務的經營權。

5、乙方如不經甲方同意,擅自將甲方產品銷售在本合同約定銷售區域外的業務,已經發現,甲方有權按其銷售價款金額的30%給予乙方經濟處罰,並責令其限期收回貨物。

6、甲方對乙方實行現款現貨的結算方式,其付款可以是現金、支票、電匯、銀行匯票等多種方式。但乙方對旺季暢銷量大的產品需在提貨15天前通知甲方備貨,如甲方因供電、交通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貨物暫缺,乙方應當給予諒解。

7、因原材料價格或者生產原因,甲方需對出廠價格上調或者下調時,甲方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後給予配合支援。

8、因乙方自身保管、運輸、儲存等原因造成的產品質量損害、經濟損失和賠償事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9、乙方在自行提貨時,應當面清點產品數量和檢查產品質量,乙方提貨離開倉庫或者配送人員離開倉庫,甲方不再對產品的非質量問題和數量缺失負責。

10、乙方在接到貨物的5天內發現甲方產品有批次質量問題的,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無條件負責退換。

11、乙方由於滯銷原因所導致的貨物積壓和由於包裝原因影響正常銷售的產品,甲方允許乙方在產品質量完好和且在保質期內的前提下退換貨,但由此產生的生產費用和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合同維護保證金和返點獎勵與處罰

1、為確保甲方產品在銷售過程中不發生品牌信譽損害和銷售網路安全

損害,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是按本合同約定銷售基數總額的10%向甲方繳納萬元的合同維護保證金(以甲方財務室收款出示收據為準)。

2、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應在合同期滿之日後15天內將本金全額返還給乙方,並同時按年息10%標準給予乙方一次性經

濟補償。

3、甲方承諾付給乙方的返點獎勵與處罰。

①獎勵:乙方在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內,在本合同約定期內完成銷售基數的,甲方按銷售基數總額的1%給予乙方現金返點獎勵;乙方在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內,在本合同約定期內超額完成銷售基數的,甲方在對銷售基數總額內的按1%給予現金返點獎勵同時,對超過基數的數量部分按2%給予現金返點獎勵。

②處罰:對在本合同期滿之日,仍不能完成約定銷售基數的甲方在不給予乙方返點獎勵的同時,對未完成銷售基數總額的部分按1%標準在合同維護保證金中扣除;對因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嚴重背離本合同約定或者因採取消極、敷衍方式,造成在合同期內完不成本合同約定銷售基數總額50%的甲方在對乙方未完成部分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可提前中止合同。

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期內,對於乙方經甲方同意,在甲方未委派他人開展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外乙方所取得的業務,可用有償轉讓方式移交或由乙方繼續保留,但在續訂下一年代理合同時,乙方應無條件將所保留的銷售渠道業務按標準計入乙方年度銷售基數。

2、對於乙方在未取得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代理權之前,他人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在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內取得的業務,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乙方明確告知,乙方對此應予諒解。

3、對本合同所約定銷售區域的銷售渠道外業務,甲方可自主委派他人進行,但甲方應在確定另委派他人進行的前15天通知乙方,且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優先代理權利。

4、甲方有義務主動幫助乙方協調客情關係,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優化的銷售方案,享有對乙方經營行為的監督指導權。

5、乙方有義務主動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和銷售網路安全,有義務向甲方及時反饋市場綜合資訊和客情動態,有義務嚴守甲方產品的內部價格、銷售計劃、銷售數量等商業祕密。如因洩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信譽損害,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和信譽損害(含無形資產)的法律責任。

6、本合同有效期從月合同期滿,雙方可重新商定合同條款或者續訂合作合同,同等條件下,甲方給予乙方優先代理權。

7、因乙方違約中途中止合同,雙方應將本合同約定費用及貨款在15天內結清,乙方所繳納的合同維護保證金在扣除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處罰後,甲方應將其剩餘的本金部分一併退還給乙方。如因甲方違約原因中途中止合同,雙方在15日內結清合同約定費用及貨款同時,甲方還應將乙方所繳納的合同維護保證金及其按年息20%標準計息的補償金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六、附則

1、甲乙雙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書面形式且手續齊全的補充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均可作為本合同有效附件。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3、本合同一式三份,內無塗改,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留甲方單位存檔備查,自雙方代表人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郵編:郵編:

地址:地址:

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合同模板篇4

甲方:xx房地產報社

乙方:xx廣告有限公司

現有甲乙雙方就廣告代理一事,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內容如下:

1、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律法規。

2、乙方在甲方媒體刊登廣告,遵守甲方媒體的廣告管理規定(刊登細則)。

3、乙方代理甲方媒體的廣告,在原報價基礎上享受優惠的代理價格為:20萬以下代理費20~40萬30%40萬以上35%。

4、雙方約定在甲方媒體刊發廣告,一律實行先款後登的原則。

5、甲方給乙方頒發廣告代理委託授權書,作為乙方的廣告代理資格證明。

6、甲方同意乙方在宣傳手冊、網站等乙方媒介上對外宣傳甲方媒體,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相關宣傳內容,如:甲方媒體背景、發行量、讀者群、廣告報價等。

7、甲方同意乙方的廣告客戶持乙方廣聯卡(廣告聯播)可直接到甲方辦理廣告業務,並享受甲方給予乙方的優惠待遇。

8、乙方廣告客戶實行會員制,在對會員報價時不得低於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優惠價,若低於此優惠價,甲方有權拒絕刊登廣告。

9、甲方媒體如果有重大變化和調整,應及時通知乙方。

10、甲乙雙方約定乙方代理廣告期限暫為一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11、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蓋章)代表:(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合同模板篇5

甲方: 乙方:

聯絡住址: 聯絡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身份證: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專案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轉讓車位使用權內容

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停車位一個。

二、付款方式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整(即 )(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三、車位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具體位置以抽籤為準,該車位的交付日期以實際交付日期為準。

四、使用管理

1、該協議簽訂後,車位抽籤等相關事宜,由乙方負責,甲方給予必要協助。

2、乙方對所受讓的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應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4、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 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後設定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聯絡方式

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絡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代理合同模板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鑑於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上述產品的地區經銷商事宜,特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一、產品

本協議中所稱“產品”,係指系列產品。

二、地區

本協議中所稱“地區”,係指經雙方經書面同意的其他地區。

三、商標和專名

本協議中所稱“商標”和“專名”,系分別指____(商標的全稱和專名的全稱)。指定產品的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乙方將可能在此產品的整體ci策劃中,給予其名稱全新策劃)

第二條:經銷權

甲方茲給予乙方以“商標”和“專名”向“地區”內客戶總經銷“產品”的權利。

第三條:專管權

一、交易

甲方不得再將“產品”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區”內乙方以外的任何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取得“產品”。

二、委託

甲方不得委託“地區”內乙方以外的其他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作為其經銷商,以進口和銷售“產品”。

三、詢購

甲方收到“地區”內任何客戶有關“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乙方。

四、再進口

甲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區”內出售“產品”,並不得將“產品”賣給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擬在“地區”內再進口或出售“產品”的第三者。

第四條:價格、條件

一、價格

1、甲方給予乙方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並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2、甲方給予乙方一個較穩定的市場價格,如有變動,也是每年年初發給的年度價格表。

3、如有產品價格變動,甲方應在改變價格和折扣的30天前書面通知乙方,所有改變價格期限之前雙方簽定的合同一律保證價格,並按正常交貨期交貨。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雙方另行商定,但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應獲得不低於________的折扣。

二、單獨合同

在每次具體購買產品時,雙方應締結單獨合同。

三、最惠條款

甲方宣告,本協議中各項條款是甲方現在給予經銷商和製造商最優惠的條款,今後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經銷商或製造商銷售“產品”時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於買方的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擔義務:

1、承諾並保證作為產品的中國總代理完全有資格與乙方簽訂本協議。

2、自費提供樣品和一切可以供應的廣告資料。

3、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並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將向乙方免費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資料。大批量的資料在必要的情況下可由乙方申請甲方提供。

5、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最新的行業動態資訊,經常提供有利於推銷產品的意見,以便乙方能採取多元化的市場推廣策略和銷售方式。

6、甲方將對乙方的工程師提供全面的技術培訓,並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援。

7、甲方對於乙方售出的產品,凡是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而引起的損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擔責任或給予免費更換。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為在“地區”內推銷“產品”併為客戶服務,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個有經營能力的機構,並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於甲方為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2、乙方應根據需要,在“地區”內發展區域性代理商和分銷商,簽訂合同和管理將由乙方獨立負責。

3、乙方將配備足夠的銷售工程師和技術工程師來配合市場銷售的需求,他們會全面瞭解

系列產品的特性及用途,並能夠承擔培訓,現場檢測服務和操作示範等任務。

4、供給甲方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儘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5、乙方應尊重和保護甲方的智慧財產權,並保證不將售出的任何甲方產品`複製後用於商業目的。

第七條:雙方關係

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係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係。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合同。本協議並不產生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雙方並未也無意建立任何代理、合夥、合營企業或僱主和僱員的關係。

第八條:甲方名稱等的使用

一、特許

乙方得為商業上的目的使用“商標”和“行名”或它們的簡稱或變稱,並得標明自己為“地區”內“產品”的經銷商。

二、註冊

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自費負責為“商標”和“專名”在“地區”內辦理申請、正式註冊並保持其效力。

第九條:期限、終止

本協議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年,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應終止:

1,如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的實質行為,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該方,敘述此種違約行為,並說明除非該方對此種違約行為按本節規定加以糾正,否則另一方將按照本節規定終止本協議。如該通知發出後九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則本協議根據這一事實在上述九十天期終時即時終止。

2,如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或債務人救濟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清理,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時侯以書面通知即終止本協議,或

3,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__天期限後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另一方可在任何時侯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解約的影響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而發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十一條:保證

一、標準

甲方向乙方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可以出售,並適合銷售目的。甲方並保證“產品”在原料和製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二、免受損失

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商標,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甲方應保護乙方,使之不受損失。

三、質量

如乙方發現任何“產品”質量低劣,並將此事實通知甲方,甲方應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調換或對乙方給予補償,其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對由於上述調換或補償而引起的損害,乙方不喪失其索賠權。

第十二條:一般條款

一、不可抗力

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誤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及(或)各個單獨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條款時,則在此範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此類事由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海嘯、地震、以外事故或機械故障、天災、戰爭、封鎖、禁運、劫持、戰爭威脅、戰爭性情況、扣押、、動員、非暴力騷亂、革命、制裁、搶劫、罷工、勞動糾紛、工業干擾、動力供應不足、缺乏正常運輸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關閉、國有化、禁止進口或出口、拒發政府命令、敵對行動或其他類似或不類似上述原因而非該方或雙方所能控制的。如由於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雙方失去根據本協議應得的利益時,雙方應重新審查本協議的條款以便恢復任何一方或雙方根據本協議原已取得的同樣的相應的地位。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的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二、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內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轉讓在未徵得對方事前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應屬無效。

三、商業機密

本協議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協議期限內或期滿後__內,對不論與另一方有否競爭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洩漏有關另一方業務經營或行情的任何訊息或情報。

四、通知

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發出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和英文作成書面,並以預付郵資的航空掛號信,按上文載明的地址或本協議任何一方可能按本節規定通知送達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種通知應視為在付郵日後第__個營業日送達。而此種通知正式付郵的證件,應視為送達此種通知的充分證明。

五、適用法律和貿易條款

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應以國法律為準。本協議內的貿易條件應服從最新修訂的條款的規定和解釋。

六、仲裁

所有其他一切來自本協議或關於本協議、或關於違背本協議的爭執或異議,在雙方通過善意協商未能達成和解時,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應視為終局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可分割性

本協議內各條款應視為可以分割,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效力。

八、保留權利

協議任何一方在任何時侯不堅持另一方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時,不應視為放棄此項條款或放棄以後堅持另一方執行此項條款的權利。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包括雙方關於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並取代雙方以前關於本協議主題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任何性質的討論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其他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定義、保證或宣告,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關於本協議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換或變更,以書面為之,並明確與本協議有關、由協議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為證明起見,本協議作成一兩份,在本協議起自所載的日期內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模板篇7

合同簽定甲方:

合同簽定乙方:

合同簽定時間:年月日

代理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註釋1)的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進行學習的事宜進行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作為代理商,開展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業務,雙方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乙方成為代理商的基本條件

乙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乙方須瞭解並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資訊。甲方對提出經銷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稽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負責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的正常運作,為乙方發展的使用者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援(如軟體升級,修正錯誤,線上技術支援等),但不包括乙方責任的內容;對於甲方產品的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故障,由甲方進行免費升級維護。

2.2甲方為乙方及其發展的使用者提供免費培訓。

2.3甲方負責制定相關的資費標準和服務標準。

2.4甲方持續完善代理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援乙方開展代理商業務。

2.5甲方持有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全部所有權。

3.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向客戶提供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內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戶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經銷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聲譽。

3.2乙方承諾不以低於甲方給予其的零售價發展客戶,與其它代理商進行不正當競爭,也不從事其他損害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乙方違反此義務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同時,乙方違反此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3乙方在申請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新使用者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有關協議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瞭解並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3.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屆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並及時為所選擇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到期使用者續費,甲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乙方未及時為其到期使用者續費造成使用者名稱被刪除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3.5乙方應對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資訊給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及課程編碼學習法名義開拓市場。

4.付款/結算條款/與代理商級別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系統),具體內容及服務如下:

獨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納獨家代理費元(人民幣大寫),乙方成為省市區縣鎮獨家代理商。享有該地區獨家代理權。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發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萬,乙方銷售額向甲方返款30%。在兩個月內,應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無條件將代理費退還給乙方。乙方需將甲方所鋪的貨返回給甲方。(見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權區域招經銷商也可以直接採取連鎖經營。訂購產品名錄見附件4

4.3、可以使用課程編碼學習法開辦輔導班,公司提供技術與平臺,該項服務免費。

4.4、如乙方採用課程編碼學習法對學生進行輔導,甲方為乙方提供開辦輔導班所需要的各類輔助服務,如制定學習方案、提供階段試卷等。

4.5甲、乙雙方須遵守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協議(見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見附件3)。

4.7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將按照總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價格銷售。

5.違約責任

5.1乙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2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費標準和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付款不及時等)造成使用者爭議,由乙方負責。

5.3如因甲方技術原因給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使用者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6.免責條款

6.1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甲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援時,不視作甲方違約,乙方對此表示認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諸如海底光纜受撞船事件的影響而損壞,通訊線路或伺服器發生超出甲方防範與預見能力的故障等類似事件。

6.2甲方在進行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伺服器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乙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甲方違約。

7.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7.4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7.5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8.附則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列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瀋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慣例。

8.3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由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由雙方另籤新合同。

8.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8.5雙方未盡事宜可增加附頁,法律效應等同於主頁。

簽字頁》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電話:乙方電話:

公司地址:

郵編:郵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