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質押合同書9篇 反擔保質押合同:保障你的財產與利益

《反擔保質押合同書》是指債權人提供抵押物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手段,按照特定程式和合同約定,當債務人未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獲取抵押物並以其實現抵押權權利的合同。本文旨在介紹該合同書的主要內容及注意事項。

反擔保質押合同書9篇 反擔保質押合同:保障你的財產與利益

第1篇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於____年__月__日就____專案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反擔保質押合同書9篇 反擔保質押合同:保障你的財產與利益 第2張

第2篇

一、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債權人)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向主債權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__(選擇下列任一項或多項,以下稱主債權)

4、其他金融債權,金額_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月。甲方為乙方上述主合同項下債務向主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甲方與乙方簽訂《委託擔保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委託擔保相關權利、義務進行了約定。丙方自願為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1丙方為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的義務和責任,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____日內代乙方向甲方清償,並且不得以甲方還持有其他物的擔保為由,要求甲方先實現抵押權或質押權,否則按照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支付完畢。

1.2無論《委託擔保合同》、乙方與主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2.1上述《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費用和損失;

2.2上述《委託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期間甲方代乙方償還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之日起________年內。

4.1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資金、財務會計、統計等方面的檔案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4.2配合甲方對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的檢查、瞭解和監督;

4.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財產;

4.4丙方機構若發生分立、合併、重組、變更、撤銷等情況,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實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4.5.1丙方如為數位反擔保人,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

4.5.2丙方及其他為甲方承擔反擔保責任人(無論何種擔保方式)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

4.5.3如甲方針對乙方還持有其他物的(或權利)擔保,丙方放棄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權利)擔保權的權利。

5.1在乙方所有債務未全部清償前,無論乙方與丙方有任何其他債權債務關係,丙方承諾甲方的權益永遠優先於丙方;

5.2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任何擔保或索取任何款項,如已索取,該等擔保或款項將如數交還給甲方;

5.3如乙方發生破產或任何債務重組的訴訟時,丙方如可從中獲得任何資產或款項,所得將作為代償款如數支付給甲方。

6.1本合同獨立於《委託擔保合同》及乙方、甲方與主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無效或部分無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無需丙方同意),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6.2保後監管丙方應按甲方要求報送足以反映其真實情況的有關資料,並保證按月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和應收帳款清單,且保證其提交情況的真實性與完整性,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委派專人指導和全程監控,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丙方承擔。丙方如拒絕、推諉甲方的保後監管工作,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萬元次。

第七條違約責任如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應按本合同其他條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主債權金額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八條義務與責任的連續性本合同項下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檔案、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發生合併、分立等事項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況而免除,不因乙方與主債權人之間的主合同或其他有關合同無效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

9.1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____市____區。

9.2甲方通過上述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產生的律師費由乙方承擔(律師費標準按照相關部門規定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三方同意按照下列地址及聯絡方式進行聯絡,如需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其餘各方,否則視為未變更,有關本合同履行的各項法律檔案需按以下地址送達: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內容已由甲方人員對乙方、丙方進行了詳細的說明與解釋,乙方、丙方對協議中有關己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已充分了解與明確。

第3篇

1、某某某某某食品有限公司於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與某某某省某某某集團公司簽訂的《房屋長期租賃合同》;

2、甲方與乙方於某某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簽訂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佔某某%)

3、甲方為某某某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向某某某某銀行借款某某某某萬元(合同編號為某某某某)提供了擔保。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下列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一、乙方願意為上述擔保中的某某某某%部分(即某某某某萬元)提供反擔保。

二、如浙江某某某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則首先由甲方處置《合作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名下的經營利潤,如該處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損失,則乙方應在該範圍內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期限自銀行向某某某某某食品有限公司發放貸款起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後二年。

第4篇

鑑於:_________(甲)擔保權人擬投資於_________(“專案企業”的名稱和主要業務地);_________(乙)作為這一投資安排的一部分,擔保權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業已與_________(東道國)政府締結了_________(擔保協議的名稱),其核準副本業已提供給多邊機構;_________(丙)擔保權人業已向多邊機構申請擔保與這一投資及其擔保協議有關的某種非商業風險;以及_________(丁)多邊機構,經東道國政府的同意,業已同意按以下所規定的條件,提供該擔保;有鑑於此,有關各方協議如下:

有關各方特此認為多邊機構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擔保產權投資通則(下稱“通則”)的一切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且有同樣效力,如同它們完全規定於合同之中,(須經本附表a的修改)。這裡所用字母開始大寫的術語定義於通則之中。

擔保投資應是擔保權人由於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資取得這些股份)所取得的專案企業_________(普通)股份;但這一股份數必須調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類似指標和根據以下第6條所規定的備用擔保納入本合同擔保的附加股份。

在與本合同條款保持一致的情況之下,並考慮到根據第7條所支付的保險費,多邊機構同意賠償擔保權人在擔保期限由於下列任何風險發生的直接結果所承受的有關擔保投資或其收入任何損失額的_________%(“擔保百分比”):

擔保期限應開始於代表多邊機構簽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結束於_________或根據通則第七章終止本合同的任何一個較早的日期。

多邊機構和擔保權人根據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應用_________(“擔保貨幣”)進行。

在任何情況之下,根據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賠償總額都不得超過_________(“擔保額”),除非根據通則第29條,經擔保權人請求,在不超過_________(“備用擔保額”)的數額的條件下,這一數額才得以增加,並且,在通過第30條所規定的情況下應予減少。

在擔保期限,擔保權人應向多邊機構以擔保額的_________%加上備用擔保額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險費。

第一年度的保險費應是_________(數額),並應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後的年度保險費應在合同日期週年或在此之前支付,並且,應根據這類保險費日期生效的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計算。

就本合同而言,專案企業的財務報表或有關專案企業的財務報表應根據_________(國名)所公認的會計原則編制。

就違約擔保而言,通則第9條(b)款所指定的期限應是擔保權人就不執行或違約求償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式之後的_________年。

擔保權人理解,多邊機構締結本合同的依據是作為附表b附於本合同之後的擔保確定性申請表中的資訊和陳述。

擔保權人表示並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之日,這類資訊和陳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準確的和完全的;但是,這一保證不得擴充套件到有關預測和估計的錯誤,如果:

(1)在上述日期,擔保權人或專案企業都不知道這類錯誤,或者,即使他們十分謹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這類錯誤;並且

(2)當擔保權人或專案企業知道這一錯誤時,擔保權人迅速向多邊機構通報。

在與通則第3.1節所規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況之下,有關各方之間產生於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都應根據通則第3條所指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程式應在_________(城市和國家)進行。

下列地址應是為通則第6條的目的而規定的:擔保權人:_________,多邊機構:_________。

有關各方,通過其正式授權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第5篇

丙方:(乙方提供第三人擔保時適用) 地址:聯絡電話:

各方經友好協商,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後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 市 銀行已於 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為 ),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乙方借款本金的75%,即 萬元人民幣。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願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選擇一項或兩項):

□ 以其自身擁有所有權的實物為甲方的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形式 (僅限抵押或質押);

□ 提供丙方為反擔保人,反擔保形式為 (抵押、質押或保證)。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於擔保的法律規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所稱的擔保人, 根據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兩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3、本合同所稱擔保財產指對抵押物、質押物及質押權利的通稱。

第三條 擔保物狀況 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或質押物情況如下:

1、乙方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乙方提供擔保物清單》;

2、丙方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丙方提供擔保物清單》。

第四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如由丙方提供保證,則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後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五條 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範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依所有權歸屬由反擔保人佔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正本應由甲方保管。反擔保人同意隨時接受甲方對擔保財產的檢查、評估。

2、乙方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擔保財產,確保擔保財產的安全、完整、有效並處於正常適用狀態。

3、擔保期間,反擔保人對擔保財產不享有獨立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擔保財產。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換、轉移、轉讓、拋棄、隱匿、發包、贈予、再擔保、重複擔保、託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合作、入股等處分方式。

4、擔保期間,不論是否出現不可抗力,如發生擔保物價值減少或面臨減少、毀損、滅失時,反擔保人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負責儘可能恢復擔保財產價值。如在30日內無法恢復足擔保財產價值,反擔保人需另行提供、補足與減少及滅失價值相當的擔保財產,並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

5、擔保的效力及於擔保財產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6、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面以拍賣、協議折價、變賣擔保財產等方式處分擔保財產:

(1) 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 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4) 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5) 反擔保人非法使用擔保財產或擅自改變擔保財產正常用途。甲方處分擔保財產時,可視情況通知或不通知反擔保人。如決定通知反擔保人,反擔保人需按通知要求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處分擔保財產的過戶、變更登記等手續。

1、依法應當辦理擔保登記的,在甲方配合下由反擔保人負責辦妥擔保登記手續並將獲得的相關登記檔案交由甲方收執。

3、如應擔保登記機關要求需另行簽署申請書、合同等相關檔案,若該等檔案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為準。

4、有關本合同所涉及公證費、擔保登記費、維持費、登出費、律師費、保險費、稅收等費用,概由反擔保人負擔並支付。如反擔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導致甲方墊付時,反擔保人應及時向甲方清償。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徵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徵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1) 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檔案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 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 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b、 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f、 其他業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a、 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 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 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登出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並將變更登記後的副本或登出結果向甲方報備;

d、 反擔保人保證對擔保財產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權。如涉及其他共有權人時,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書面同意;

e、 擔保財產未涉及任何權屬爭議、法律糾紛,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權利限制或影響使用等情形。如今後出現該等情形,由反擔保人自擔費用出面理順;

f、 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g、 擔保財產不存在未為甲方所明確瞭解、接受的明顯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h、 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i、 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甲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10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3、 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後,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並視情況採取補救措施。

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絡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絡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後的地址)傳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5個工作日;

第十二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若引起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本合同如不涉及擔保登記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如涉及擔保登記則自擔保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各方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篇

1、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與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集團公司簽訂的《房屋長期租賃合同》;

2、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佔__________%)

3、甲方為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向_____________銀行借款_____________萬元(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提供了擔保。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下列事項達成一致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願意為上述擔保中的_____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_____萬元)提供反擔保。

二、如浙江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則首先由甲方處置《合作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名下的經營利潤,如該處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損失,則乙方應在該範圍內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期限自銀行向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發放貸款起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後二年。

第7篇

各方經友好協商,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後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乙方與____市 銀行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為),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乙方借款本金的75%,即 萬元人民幣。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願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

□ 以其自身擁有所有權的實物為甲方的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形式

□ 提供丙方為反擔保人,反擔保形式為 (抵押、質押或保證)。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於擔保的法律規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所稱的擔保人,

根據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兩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3、本合同所稱擔保財產指對抵押物、質押物及質押權利的通稱。

1、乙方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乙方提供擔保物清單》;

2、丙方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丙方提供擔保物清單》。

如由丙方提供保證,則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________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後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範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依所有權歸屬由反擔保人佔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正本應由甲方保管。反擔保人同意隨時接受甲方對擔保財產的檢查、評估。

2、乙方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擔保財產,確保擔保財產的安全、完整、有效並處於正常適用狀態。

3、擔保期間,反擔保人對擔保財產不享有獨立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擔保財產。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換、轉移、轉讓、拋棄、隱匿、發包、贈予、再擔保、重複擔保、託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合作、入股等處分方式。

4、擔保期間,不論是否出現不可抗力,如發生擔保物價值減少或面臨減少、毀損、滅失時,反擔保人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負責儘可能恢復擔保財產價值。如在____日內無法恢復足擔保財產價值,反擔保人需另行提供、補足與減少及滅失價值相當的擔保財產,並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

5、擔保的效力及於擔保財產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6、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面以拍賣、協議折價、變賣擔保財產等方式處分擔保財產:

(1) 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 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4)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5) 反擔保人非法使用擔保財產或擅自改變擔保財產正常用途。

甲方處分擔保財產時,可視情況通知或不通知反擔保人。如決定通知反擔保人,反擔保人需按通知要求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處分擔保財產的過戶、變更登記等手續。

1、依法應當辦理擔保登記的,在甲方配合下由反擔保人負責辦妥擔保登記手續並將獲得的相關登記檔案交由甲方收執。

3、如應擔保登記機關要求需另行簽署申請書、合同等相關檔案,若該等檔案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為準。

4、有關本合同所涉及公證費、擔保登記費、維持費、登出費、律師費、保險費、稅收等費用,概由反擔保人負擔並支付。如反擔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導致甲方墊付時,反擔保人應及時向甲方清償。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徵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徵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1) 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檔案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a、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b、 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f、 其他業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a、 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 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登出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並將變更登記後的副本或登出結果向甲方報備;

d、 反擔保人保證對擔保財產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權。如涉及其他共有權人時,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書面同意;

e、 擔保財產未涉及任何權屬爭議、法律糾紛,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權利限制或影響使用等情形。如今後出現該等情形,由反擔保人自擔費用出面理順;

f、 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g、 擔保財產不存在未為甲方所明確瞭解、接受的明顯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 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 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甲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1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1、 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後,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並視情況採取補救措施。

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絡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絡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後的地址)傳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5個工作日;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若引起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如不涉及擔保登記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如涉及擔保登記則自擔保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各方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8篇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9篇

合同編號________年 廣擔反字第 號擔保人(甲方): ____市廣信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址): ____市____區新民街37號法定代表人 :聯 系 電 話 :反擔保人(乙方):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 系 電 話 :鑑於債務人 (以下簡稱:債務人)與債權人 (以下簡稱:債權人)將在一定期間內達成一系列貸款合同法律關係,甲方將為這期間的債務人借款行為提供一系列保證擔保。甲方為了有效避免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而引發的甲方向債權人的保證責證,債務人特委託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額保證與股權質押的反擔保。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我國《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1、乙方為甲方向債權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證擔保,提供最高額反擔保措施。

②乙方以其在甲方公司中的股權 萬元佔總股權的 %,作價出質設立股權質押。

1、乙方自願為債務人從甲方為其提供保證擔保開始,所形成的保證擔保責任範圍內的保證擔保金額提供反擔保措施。以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銀行或信用社)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保證)合同》或等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最高額債權為 元。

2、本最高額反擔保措施,乙方可申請迴圈使用上述反擔保措施,而無須逐筆辦理每筆最高額反擔保手續。

3、最高額反擔保債權確定日(即決算期),從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第一筆保證擔保業務開始計算,在此期間內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的連續保證擔保乙方均提供反擔保措施,以擔保甲方追償權的.實現。甲方實現追償權時決算期到期。

三、乙方保證反擔保的範圍為甲方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另行計算,不在最高額擔保餘額內,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2、乙方保證反擔保的期限為從甲方享有追償權開始________年。

五、乙方股權質押反擔保的範圍為甲方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另行計算,不在最高額擔保餘額內,由甲方在實現反擔保質權時扣除(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饋贈、出質股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出質股權所得價款應優先於償還反擔保債務,或向法定第三人提存。

七、甲方在對乙方股權質押,實現質權時依據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其他甲方公司股東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八、在股權質押期間,股權派生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虧損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出質,質權自記載於乙方股權憑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十、甲方在實現最高額反擔保債權時,甲方可選擇就乙方的保證反擔保實現追償權,也可選擇就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質押反擔保實現追償權,即乙方的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均連帶實現甲方的追償權。十

一、本最高額反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追償權債權轉讓的,最高額反擔保權利不得轉讓。十

二、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的保證擔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解除,均不影響本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最高額反擔保責任。十

三、費用承擔本合同項下反擔保質權的鑑定、評估、保險、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十

四、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

1、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各類業務的主合同、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不再送達乙方。

2、在最高額反擔保期內,如果甲方確有證據證明乙方經營狀況惡化或抽逃資金、轉移資產逃避債務或其他足以危害甲方實現追償權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反擔保責任。十

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單位公章之日生效。質押自登記並記載股權憑證之日生效。十

七、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做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