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副產品購銷合同10篇 精準貿易保障:農副產品購銷合同

本文主題為“農副產品購銷合同”,詳細講解了農副產品購銷合同的概念、合同條款和注意事項。農副產品合同是農民與購買方之間的合同,具有重要的法律意義。閱讀本文,可幫助您更好地瞭解和制定農副產品購銷合同,切實保護自己的權益。

農副產品購銷合同10篇 精準貿易保障:農副產品購銷合同

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本農產品包銷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訂立(本合同適用於從甲方引種,受甲方技術指導的企事業單位和農戶。

)鑑於:乙方缺乏市場營銷能力,甲方為保障乙方基本利益,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農產品包銷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根據市場情況,每年初下達繁苗計劃書,秋季驗核,第二年秋季收苗。

具體數量及收苗標準、價格、品種,在下達繁苗委託書時,雙方另行簽訂協議。

乙方自行繁苗,經甲方驗收合格的,甲方可以議價選購。

甲方每年召開一次繁苗招標會,由各引種單位參加,在平等競爭基礎上,擇優確定繁苗單位。

第二條 乙方如出現銷果困難,可在每年三月以前,向甲方提出代銷或包銷請求。

雙方協議後,簽訂代銷或包銷合同(包括:品種、質量、數量、包裝、交貨期、交貨地、價格、結算)。

代銷價,參照_________市場批發價下浮_________%;包銷價,參照______市場批發價下浮_________%,暫定最低保護價收購_________每噸不少於_________元。

第三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 生效條件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農副產品購銷合同10篇 精準貿易保障:農副產品購銷合同 第2張

第2篇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 由雙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請浦口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向浦口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鑑證方留存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3篇

一、產品名稱、品種、數量、金額、交售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驗收方法及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檢驗及檢疫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的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給付定金的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四、檢驗和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十、需方供應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四、本合同於年___月___日在簽訂;有效期至年___月___日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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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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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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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需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供方必須在一九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月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農副產品)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1.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供方交售的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需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1.供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並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_____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汙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徵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預設。

1.需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並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預設。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預設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

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_____》第五章所列之一情況,要求變更或

轉讓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

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轉讓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預設。

2.供、需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xx銀行、鄉政府……各留存一份。

需方: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__(公章)

第7篇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日內),向甲方交售____(農副產品)____斤(擔)。

2、甲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1、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送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提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代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實行乙方送貨或乙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甲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

4、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乙方交售的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賬(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1、乙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並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1%~20%)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3、乙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同時應向甲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乙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汙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乙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乙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甲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乙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乙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他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徵得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15天內做出處理,如乙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預設。

1、甲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甲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乙方交貨日期得順延,甲方並應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甲方如向乙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甲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甲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預設。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預設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他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甲方應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預設。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

為推進區域經濟發展,拓展農副產品流通銷售渠道,更好地促進農副產品就地轉化利用,實現企業間互利互惠,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乙方必須在每月 12 日前,按甲方要求交售相應的貨品,全年交售 185萬元 。

2、甲方應按照農副產品市場價格(市場價格有異議時,以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為準),向乙方計付貨款。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採取由乙方送貨的方式,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甲方商店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甲方入庫單時間為準。

實行乙方送貨,以甲方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由甲方技術人員按照合同規定質量標準進行驗貨,貨物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入庫單,甲方依據驗收入庫單對乙方進行結算。如在驗收中對貨物質量、重量等發生爭議,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乙方交售的 魚類、水果、蔬菜 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 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提取現金)向乙方支付貨款。

1、乙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乙方並應比照有關延期付款的約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 5 %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並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 2 %的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甲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 5 %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乙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國家財政。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預設。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於 20xx 年__12__月_20__日簽訂,有效期至 20xx 年__12_月_20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9篇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 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供方必須在一九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月__旬內)向需方 交售___(農副產品)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 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 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 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1.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 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 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包裝物由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接收地點),交貨 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 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 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 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 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 為驗收地點。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 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供方交售的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需方應在____天之內,通過 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1.供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 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 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 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並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 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 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 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 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 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 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汙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 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 實際損失。供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 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 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 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 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 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 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徵 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 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 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 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預設。

1.需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5-2 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 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 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 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並應向供 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 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 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 異議,視為預設。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 的,即視為預設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 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 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 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 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 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 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 商決定。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 提前或推遲。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列之一情況, 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 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 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 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預設。

2.供、需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 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 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 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銀行、鄉 政府……各留存一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10篇

四、檢驗和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十、需方供應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