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校關於加強和改進黨支部建設的實施意見

  xx大學學校關於加強和改進黨支部

大學學校關於加強和改進黨支部建設的實施意見

  建設的實施意見

  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黨支部是黨最基本的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黨支部建設,不斷提升黨支部的組織力,不斷增強黨支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共教育部黨組關於加強新形勢下高校教師黨支部建設的意見》《普通高等學校學生黨建工作標準》等黨內法規及有關檔案要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就加強和改進黨支部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優化黨支部設定

  (一)科學確定設定原則。二級黨組織根據實際,按照有利於發揮黨支部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有利於開展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有利於密切聯絡師生,有利於開展工作的原則設定黨支部。成立或撤銷黨支部,由二級黨組織提出建議,報學校黨委批准。

  1.教學單位一般按本單位內設的教學與科研機構、專業或年級設定黨支部,統籌考慮學生黨員流動性特點,確保黨支部能夠正常開展工作。研究生黨員按照專業方向,由教學單位決定設立黨支部、黨小組或編入其他支部。

  2.機關、教輔等單位一般按照處室(部門)設立黨支部;或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業務關聯、規模合適、便於開展工作和發揮作用等原則設定聯合黨支部。

  3.離退休黨支部一般按居住地設定。

  4.推進黨支部設定創新,探索依託科研、培訓和中外合作辦學專案和機構,以及依託學生公寓、社群、社團組織等設定黨支部,探索黨建工作向最活躍、最具有創新能力的組織拓展。

  5.為完成某項臨時性任務(時間在兩年以內)而組建的臨時機構,或外出實習、出國訪學等的團組中,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且時間在3個月以上的,應建立臨時黨支部(黨小組)。

  (二)合理確定黨支部規模。合理控制黨支部黨員人數規模,一般在30人以內。黨員人數超過7人的,應設支部委員會,一般由3人組成;黨員人數不足7人的,只設支部書記1人,必要時增選副書記1人。

  (三)完善黨小組設定。支部委員會按照便於組織黨員學習、參加組織生活和開展組織活動的原則,根據黨員人數和分佈情況合理劃分黨小組並向二級黨組織報告。黨小組組長由所在黨小組黨員推選產生,也可由支委會指定。

  (四)支部委員會任期。黨的支部委員會和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支部書記、副書記每屆任期原則上為3年。

  二、明確和落實黨支部職責

  (一)明確黨支部職責。黨支部是黨的基礎組織,擔負直接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監督黨員和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職責。

  (二)落實支委會職責。

  1.基本職責:黨支部委員會要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組織黨員、群眾學習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加強對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嚴格組織生活,培養教育入黨積極分子並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維護黨員和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密切聯絡群眾,以青年教師和大學生為重點,面向黨員、群眾,主動做好意識形態和思想政治工作。

  2.具體職責:

  教職工支部委員會要支援本單位行政負責人的工作,經常與行政負責人溝通情況,對單位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教職工黨的支部委員會負責人蔘與討論決定本單位的重要事項。

  學生支部委員會要成為引領大學生刻苦學習、團結進步、健康成長的班級核心,組織學生黨員參與班(年)級事務管理,支援、指導和幫助團支部、班委會及學生社團根據學生特點開展工作,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離退休黨支部委員會要發揮老黨員老幹部的政治優勢、經驗優勢和威望優勢,發揮離退休黨員在關心下一代、參與公益、促進校園和諧穩定等方面的正能量,組織帶領離退休人員開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動,聽取並反映離退休黨員的意見和建議,為學校發展建言獻策。

  (三)落實支委職責。

  1.支部書記是黨支部工作第一責任人,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結合實際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議指示,按時向支部委員會、支部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瞭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檢查支部計劃決議執行情況,搞好支部領導班子的自身建設。

  2.組織委員要掌握支部組織建設情況,落實組織生活制度,負責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和黨員發展、提出對黨員的獎懲建議、黨內統計、接轉組織關係、收繳黨費、組織生活記錄、支部換屆改選、統戰、安全保密等工作。

  3.宣傳委員兼紀律檢查委員要掌握支部思想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情況,協助支部班子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安排和落實黨內學習和教育計劃、整理和宣傳黨員模範事蹟、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建立等工作,負責提出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對黨員進行紀律監督、協助做好違紀黨員的查處和幫助教育,受理黨員群眾的舉報、控告和申訴,負責做好黨務公開等工作。

  根據需要黨支部可設群工委員、統戰委員等,但委員人數應為單數。

  三、加強和改進黨支部工作

  (一)選優配強黨支部書記。

  本著推進工作有利、有力、有效的原則,注重選拔守信念、黨性強、敢擔當、肯奉獻的黨員擔任黨支部書記。

  1.學生黨支部書記由經驗豐富的輔導員、骨幹教師擔任;也可由優秀大學生擔任。

  2.教師黨支部書記一般由“雙帶頭人”擔任。雙帶頭人”支部書記原則上應具有副高階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一般應兼任本單位行政職務。結合實際推進“雙帶頭人”培育工程,把符合條件的學科專業帶頭人培養選拔為教師黨支部書記,把有條件的教師黨支部書記培養成學科專業帶頭人,實現基層黨建工作和教學科研雙促進、雙提高。

  3.機關、教輔等單位的黨支部書記一般由職能處室黨員主要負責人擔任;主要負責人為非中共黨員的,應由黨員副職擔任;也可由熱愛黨務工作、黨性意識和組織能力強的科室負責人擔任。

  4.離退休黨支部書記由威信高、身體好、責任心強、樂於奉獻的黨員擔任。

  5.臨時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委員一般由上級黨組織指定。

  (二)健全黨支部制度。貫徹落實《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法規,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突出黨性鍛鍊。堅持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制度,突出問題導向。堅持談心談話制度,在經常性交流思想中凝聚共識和增進團結。堅持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增強黨員意識和黨性修養。上述基本制度的主要內容、基本要求、相關程式等按照學校規範和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基本制度的檔案執行,其中,黨支部制定的“三會一課”年度計劃需經二級黨組織稽核後,報黨委組織部備案。倡導各支部創新方式方法,結合實際探索建立工作報告、聯絡群眾、主題黨日等其他工作制度,增強黨的組織生活活力。

  (三)提升黨支部工作質量。

  1.樹立鮮明導向。牢固樹立黨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鮮明導向,把黨支部建設作為學校黨建工作最重要的基本建設,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從嚴教育管理黨員落到支部、群眾工作落到支部,努力使黨支部成為教育黨員的學校、團結群眾的核心、攻堅克難的堡壘,立德樹人的陣地。

  2.發揮黨員作用。堅持黨員是黨支部建設的主體,尊重黨員主體地位,強化黨員主體意識,發揮黨員主體作用,幫助黨員增強黨性觀念,促進黨性自覺,充分調動黨員參與黨支部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讓黨員成為支部建設的參與者、推動者和受益者。

  3.開展學習教育。以“兩學一做”為基本內容,以“三會一課”為基本制度,以解決問題和發揮作用為基本目標,著力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組織黨員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探索總結符合單位特點、務實管用的經常性教育的有效形式,加強黨員的政治學習和黨性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做到“四個合格”。

  4.提升黨員發展質量。落實黨章規定,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深入考察發展物件的入黨動機、對黨的認識、是否遵守黨章黨規黨紀等,嚴把發展關口,確保政治合格。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質、道德品行、現實表現等,把綜合素質的考察落到實處。做好大學生黨員發展工作。探索建立把骨幹教師培養成黨員、把黨員教師培養成教學科研管理骨幹的“雙培養”機制,著力做好黨支部在青年教師中發展黨員工作。

  5.強化管理監督。經常分析黨員思想狀況,加強日常引導和管理。瞭解黨員、群眾對黨的工作和黨的領導幹部的批評和意見,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反映情況。對於日常表現不積極或工作、學習不夠主動,效果夠不理想的黨員,通過開展談心談話、進行輔導教育等途徑督促整改提高。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有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等行為。

  6.服務幫扶黨員。圍繞黨員的訴求開展黨支部工作,增強黨員獲得感。健全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對生活有困境、思想有困惑、工作有困擾、學習有困難的黨員,有針對性地開展幫扶活動。開展走訪慰問工作,幫助老黨員、生活困難黨員和流動黨員解決實際問題,增強黨員的歸屬感。

  7.選樹先進典型。引導廣大黨員時刻牢記第一身份,在教學科研工作中、在日常學習和生活中亮出黨員身份,立起先進標尺,樹立先鋒形象。通過學習教育、定期談心、多壓擔子等措施培育黨員典型,立起黨員群眾身邊看得見、摸得著、信得過、學得到的先進標尺,營造創先爭優的濃厚氛圍。

  8.密切聯絡群眾。自覺踐行黨的宗旨,弘揚黨的優良傳統作風,牢固樹立為師生服務的意識。經常瞭解師生員工的思想狀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積極主動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師生群眾有困難找支部、有問題找黨員的常態化幫扶機制和工作推進機制,不斷增強宣傳發動群眾、組織凝聚群眾的看家本領。

  四、壓實責任主動作為

  (一)學校黨委加強領導和保障。校黨委對黨支部建設工作負主體責任,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分管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和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分別是教職工黨支部和學生黨支部建設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推動形成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相關部門配合、二級黨組織負責實施、黨支部具體落實的工作格局。學校黨委要把黨支部建設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和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學校定期舉辦黨支部書記校級集中培訓。學校選拔院(系)級黨政幹部,要把擔任教師黨支部書記經歷作為選拔任用的重要條件。研究落實黨務幹部崗位津貼、職務職級“雙線”晉升的具體措施。依託黨支部建立校領導與師生定期交流聯絡平臺。

  (二)二級黨組織落實組織工作責任。二級黨組織要切實強化責任,擔負起所屬黨支部建設工作的領導、組織實施和監督職責。落實二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聯絡黨支部制度。與黨支部書記述職評議考核和黨支部量化考核等相結合,建立並落實定期聽取黨支部工作彙報、檢查黨支部工作制度,定期研究所屬黨支部建設情況,對加強黨支部建設提出具體要求。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支部委員教育培訓、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為黨支部開展工作創造條件。在發展黨員工作中把稽核把關的責任落實到位。指導黨支部總結凝練支部工作法,提升黨支部工作質量。分析支部建設情況,做好按期換屆等工作,對軟弱渙散、支委不強、長期不過組織生活、不發揮作用的,要指導和督促開展整改工作。黨支部建設情況納入二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述職評議考核。

  (三)黨支部積極主動開展自身建設。黨支部要健全支部委員會,發揮黨員主體作用,認真落實支部建設的各項規定,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強化政治功能,在政治引領、教育管理黨員、團結凝聚師生、促進學校中心工作和促進學生成長成才等方面發揮作用。探索新形勢下黨支部開展工作的方式方法,通過完善規章制度、嚴肅組織生活、搭建工作平臺、創新工作載體、豐富活動內容和形式等途徑,對黨支部工作進行精細化設計和管理,使黨支部工作有制度規定、有計劃安排、有操作規程、有落實主體、有實際效果,逐步樹立黨支部工作品牌。圍繞學習交流、服務聯絡、監督管理和嚴格組織生活等重點內容總結提煉支部工作法,不斷提升黨支部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推動黨建工作質量的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