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21年幼兒園管理“縣縣行”活動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高新區社管局,市臨空經濟區學校,市雙峯山旅遊度假區學區,市直各幼兒園:
為進一步加強對各地各園辦園行為的監管,促進學前教育健康科學發展,市教育局將組織開展幼兒園“縣縣行”實地督查活動,現就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內容
按《幼兒園“縣縣行”活動量化評分表》(見附件)內容,從辦園條件、安全衞生、保育教育、教職工隊伍、內部管理等五個方面進行實地督查和量化評分。
二、專班人員
孝感市教育局相關領導和科室負責人、各縣(市、區)教育局、市高新區社管局牽頭“縣縣行”活動的科(股)室負責同志、學前教育專業指導委員會成員。
三、督查時間
10月18日至28日(休息日除外)
四、相關説明
1.各縣(市、區)、市高新區迅速組織專班,按照《幼兒園“縣縣行”活動量化評分表》內容開展轄區內“園園行”實地督查。各地督查對象需涵蓋公辦、民辦、城區、鄉鎮各級各類幼兒園。請各地於7月30日之前將本地“園園行”活動方案及督查結果通報以正式公文(掃描版)形式一併上報至市教育局基教科備案。
2.市教育局將在各地督查的基礎上,每地確定2所(公辦1所,民辦1所,兼顧城區、鄉鎮)幼兒園作為“縣縣行”活動的實地督查園所,市直幼兒園將由市教育局隨機抽取2所開展實地督查。實地督查名單由市督查專班確定後於督查前通知各地各園。
3.各地“縣縣行”實地督查活動時間節點和行程安排由市教育局督查專班商各地教育部門確定。各地教育部門聯繫人信息於4月15日前報市教育局基教科張書丹,聯繫電話:0712-2327407。
附件:幼兒園“縣縣行”活動量化評分表
孝感市教育局
2021年4月7日
幼兒園“縣縣行”活動量化評分表
指標 | 要 點 | 檢查方式 | 評價得分 | 亮點記略 | 問題簡述 |
一、辦園條件 (20分) | 1.取得辦園許可,證照齊全。(3分) 2.幼兒園設置在安全區域,無危房,周邊沒有安全隱患。(3分) 3.幼兒園規模、班額符合相關規定。(3分) 4.園舍、户外場地等符合相關規定,實行封閉管理,有完整的圍牆且達到2米以上,區角設置合理。(3分) 5.教學、生活、安全、衞生等設備設施齊全。(3分) 6.玩教具、遊戲材料和幼兒圖畫書數量充足,種類豐富,並符合國家相關安全質量標準和環保要求。(3分) 7.有必要的辦園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2分) | 聽彙報 看現場 查資料 | |||
二、安全衞生 (25分) | 1.建立安全防護、檢查和衞生保健制度,落實到崗到人。(3分) 2.提供安全衞生的飲用水,確保幼兒按需飲用温開水。(2分) 3.膳食安全衞生,營養均衡。嚴格執行食品留樣制度。兒童伙食要與成人伙食分開。(2分) 4.建立衞生消毒制度,按規定對幼兒餐具、用具、玩具等進行消毒。(2分) 5. 安裝有一鍵式報警器,重點區域視頻監控全覆蓋,且與屬地公安部門聯網。(2分) 6.按要求對教職工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3分) 7.按規定開展幼兒健康檢查,建立幼兒健康檔案。(3分) 8.有傳染病防控制度和應對措施,發病率低。(3分) 9.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對突發事故有預案和防控措施。(2分) 10.校車及使用符合相關規定要求。(3分) | 聽彙報 看現場 查資料 | |||
三、保育教育 (25分) | 1.遵循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注重幼兒良好品質和習慣的養成,促進幼兒全面發展。因人施教,為在園有特殊需要的幼兒提供更多的幫助和指導。(4分) 2.教師和保育員對幼兒態度親切、温和,師生關係和諧。教職工無虐待、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侮辱幼兒人格的行為。引導幼兒形成良好的同伴關係。幼兒情緒積極穩定,快樂活潑。(4分) 3.幼兒一日生活安排合理,活動形式多樣,動靜交替,室內室外活動兼顧。正常情況下,每天户外活動時間不低於兩小時。(4分) 4.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充分保證幼兒遊戲活動時間,鼓勵幼兒自主選擇遊戲。(3分) 5.教育活動注重引導幼兒直接感知、動手操作和親身體驗。(3分) 6.教育活動涉及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各領域,內容適宜,有“起點閲讀”活動開展情況,不提前教授國小教育內容。(4分) 7.教育活動計劃明確,活動方案可操作。活動組織形式靈活恰當。(3分) | 聽彙報 看現場 查資料 | |||
四、教職工 隊伍 (20分) | 1.教職工數量符合相關標準,達到兩教一保,專業保安至少2名,門衞1名。資質符合相關要求。(5分) 2.注重師德師風建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5分) 3.教師教研和教職工培訓內容適宜、形式多樣,培訓學時符合相關規定。(5分) 4.按規定與教職工簽訂聘用或勞動合同,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並按規定繳納相關社會保險,教師隊伍穩定。(5分) | 聽彙報 看現場 查資料 | |||
五、內部管理 (10分) | 1.實行園長負責制,組織機構、管理機制健全。(2分) 2.實行收費公示制度。無亂收費現象。(2分) 3.執行財務制度。有獨立賬目、賬目清楚;無擠佔挪用經費、抽逃資金情況;兒童伙食費專款專用,無剋扣現象。(3分) 4.規範招生,無入園考試或測查。(2分) 5.家長參與幼兒園膳食、安全、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管理。(1分) | 聽彙報 看現場 查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