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搞好文明宿舍創建活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生宿舍衞生包括學生個人衞生,學生宿舍室內衞生和公共衞生三個部分。規定了學生宿舍衞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檢查、評比學生宿舍衞生的標準與依據。
第三條 學生個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規律,積極鍛鍊身體。
2、經常洗澡、理髮,及時換洗衣服、牀單、枕巾。
3、個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規定擺放有序,整齊合理。
第四條 宿舍內衞生由該宿舍全體人員共同負責,實行輪流值日製度(室內人員每人值日一週)。
宿舍值日生的職責是:
1、按宿舍衞生基本要求和學生室內物品擺放標準打掃整理房間。
2、督促本宿舍同學整理個人衞生,按規定擺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規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條 學生宿舍衞生要求
1、門窗:門窗潔淨,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張貼物。
2、地面:地面整潔無痰跡、積水、污跡、煙蒂、果殼、廢物等。
3、牆壁:牆壁整潔無塗畫,無張貼字畫及亂貼裝飾物品。
4、牀:牀上被子疊放整齊,牀單幹淨平整。
5、桌子:桌面乾淨整潔,物品擺放整齊。
6、空氣:室內空氣清新。
7、宿舍儀容:宿舍面貌應文明、整潔、高雅,室內物品擺放得當、合理,無亂拉繩索、電線,亂晾掛衣物及其他破壞整體形象的物品,不用違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