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製度規定

  公司安全生產製度規定

在組織科研、設計、施工、技術攻關、技術改造和生產過程中,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技術規範規定,認真組織安全衞生的科研和安全技術的應用。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安全生產製度規定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閲讀。

公司安全生產製度規定

公司安全生產製度規定一

一、總經理安全責任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負責貫徹實施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

3.把安全生產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本公司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時”。

5.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落實公司安全措施經費,配齊安全管理幹部,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支持安全部門工作,行使安全否決權。

6.主持制定安全生產規劃,並納入公司總體規劃中。

二、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責任

1.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規劃;審查批准安全生產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組織公司安全大檢查和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

3.組織對公司屬各單位的安全培訓與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決權。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總經理安全責任

1.直接組織領導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職能部門落實安全責任,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責任

1.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

2.負責制訂、審核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標準和防止事故的技術措施。

3.在組織科研、設計、施工、技術攻關、技術改造和生產過程中,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技術規範規定,認真組織安全衞生的科研和安全技術的應用。

4.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鑑定。

5.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專職安全員,對公司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負有監察管理責任。

2.協助領導組織開展公司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根據上級指示、要求提出貫徹執行的具體意見。定期、不定期研究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病趨勢及重大安全問題,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議。

3.宣傳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安全生產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教育,組織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包括駕駛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年檢年審、辦證工作。

4.經常瞭解現場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單位及時解決不安全不衞生因素,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參與審查和彙總安全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經費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關部門制訂和貫徹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參與審查施工設計及施工計劃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參加工程開工驗收,發現不貼合安全、衞生規定的問題有權要求解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安全技術方面的技術革新,提高機械化、自動化程度,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消除安全隱患。

7.協助領導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提來源理意見,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8.指導所屬單位專(兼)職安全員的工作,監督各職能部門搞好各自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的勞逸結合、女工保護和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

9.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參與事故調查並提來源理意見。

10.在業務上理解上級安全部門和地方勞動部門的指導,按時報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財務部門安全責任

1.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經費,專款專用,單獨立帳,由安全部門掌握使用,財務部門監督。

2.負責發放有毒有害等作業保健費和夏季清涼飲料費等工作。

3.監督檢查勞保用品購置費用標準。

七、人力資源部門安全責任

1.按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對新員工進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必須理解專業部門培訓並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組織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發證。

3.對患有職業病的人員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調換工作、安排治療。

4.負責公司管理幹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產納入年度考核資料。

5.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行政部門安全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負責生活及辦公用電、用水、食堂飲食衞生等安全工作。

3.負責及時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負責車輛運輸的合理調度,監督、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遵章守紀的情景。車況不好的不準出車。

5.與安全部門配合,負責駕駛人員的各種安全教育活動。對車輛事故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並及時上報。

九、經營合同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經常教育經營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項目時,經營人員負責協助調查各種現場施工條件,共同做好安全生產。

十、分公司經理安全責任

1.負責對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全面負責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生產方針。

2.熟悉各種規章制度,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不強迫工人冒險作業,對各種違章作業、野蠻施工行為必須立即制止。

3.經常對生產工人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經技術培訓的員工進入技術崗位或未取得操作證的特殊工種上崗操作。

4.負責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經常性的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採取措施,限期整改。

5.堅持執行“五同時”,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討論佈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問題,提出改正意見,並組織實施。

6.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保護現場,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分析,並進取採取改善措施。

十一、項目經理安全責任

1.對承包項目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景,制定本項工程各項安全生產辦法,或提出要求,並監督實施。

3.在組織項目工程專業承包、聘用專業人員時,要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並明確各專業承包人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勞務隊伍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勞務隊伍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施工機具安全管理規定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組織搶救工作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防範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十二、項目付經理安全責任

1.項目付經理協助項目經理搞好項目工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嚴格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模範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安全生產規定,定期的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發現隱患採取措施,及時整改。

3.認真執行“三項制度”的規定,並切實組織落實,監督實施。

4.組織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各工種的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驗收工作。

5.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組織搶救工作,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配合事故調查,制定防範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十三、項目技術負責安全責任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3.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准後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

5.主持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景應及時採取措施,嚴格控制不貼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參加配合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意見。

十四、安全員安全責任

1.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熟悉施工圖、規程、規範,指導施工作業人員按章作業。

3.參加安全技術方案的討論,並協助領導付諸實施,在實施中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4.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5.負責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每一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作好安全日記。發現事故隱患及違規現象及時制止糾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門及人員的安全檢查監督,及時解決提出的安全問題,並上報有關領導。

6.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事故要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上報有關部門領導,參加事故調查。

十五、項目施工員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並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景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

3.經常檢查所管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貼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理解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發生員工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

十六、項目班組長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本事。

3.開好班前會,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4.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

5.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十七、項目工人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模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進取參加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員的指導。

3.發揚團結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忙,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進取傳授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做到正確使用,不準拆改。

4.對不安全作業要進取提出意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5.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

6.正確使用和愛護勞動防護用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本事。

十八、電工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公司“施工用電管理規定”。

2.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並及時報批。嚴格執行經審批的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3.負責現場用電巡視檢查,發現違規用電現象立即制止。

4.負責各級配電箱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5.學習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十九、電焊工安全責任

1.持證上崗。

2.負責電焊作業區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

3.配合安全員在施工作業前對電焊機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

4.負責電焊機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二十、機修工安全責任

1.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2.保證檢修質量,下班後清理好現場,堅持工作現場清潔整齊。

二十一、材料員安全責任

1.在採購中,必須對自身的安全負責。

2.材料進場時,必須按指定位置根據規格、品種分類有條不紊地堆放,同時要提醒裝運的駕駛人員在工場內做到安全行車。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電纜、電線及其它用電設備。

二十二、炊事員安全責任

1.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食品衞生制度,搞好個人清潔衞生工作。

2.腐爛變質的食品嚴禁購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須分開存放,飯、菜必須加蓋(罩),出售食品必須使用食品夾,嚴禁直接用手抓。

3.燒菜、煮蒸飯時揭蓋要細心,抬菜飯及湯時需走穩,以防燙傷。使用絞肉機、拌麪機時,嚴禁機器轉動時將手伸入食物。

4.經常打掃食堂清潔衞生。下班時,必須檢查煤氣灶龍頭是否關好,並收藏好食物,關掉好門窗。

公司安全生產製度規定二

第1條、總經理安全責任:

1、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2條、副總經理(生產)安全責任:

1、主管安全生產工作,定期聽取彙報,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特殊動火、特級高處作業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2、組織制定、修訂安全規章制度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3、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並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組織各類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第3條、副總經理(其他)安全責任:

1、負責各自主管(專業)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

2、定期檢查各自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執行狀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各自主管部門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各自主管範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

5、負責組織各自主管範圍內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4條、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專責高級工程師)安全責任:

1、總工程師對公司生產安全技術問題全面負責,副總工程師(專責高級工程師)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生產安全技術問題負責;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用心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並組織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時"原則在組織新、改、擴建項目時做到勞動安全衞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審定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使之完善可靠,技術上切實可行;

5、負責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到達國家標準要求;6、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條、生產處安全環保管理方面安全責任:

1、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並督促檢查執行狀況,協調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2、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生產)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監察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新入廠人員及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督促有關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監督檢查執行狀況;

5、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協助有關單位對查出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特殊狀況時有權停止有關違章人員的工作,同時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按照"三同時"原則,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衞生、消防、環保等方面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投產工作;

8、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等的安全監察工作;

9、負責組織、協調安全附件、防雷防靜電接地設施、可燃氣體報警器等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測工作;

10、負責彙總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11、制定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發放標準,並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使用勞保用品狀況;

12、負責各類事故的彙總統計工作,參加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交通、環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工傷鑑定,並建立企業事故檔案;

13、負責審批一級用火,二、三級高處作業等作業的審批;

1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查基層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檢查演練狀況;

15、對安全生產工作中有貢獻者和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16、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工業衞生管理制度,並檢查執行狀況;

17、負責組織對職工進行工業衞生知識宣傳教育,搞好工業衞生工作,實現禮貌生產;

18、制定"三廢"治理和塵、毒、噪聲防治措施計劃,並檢查執行狀況。

第6條、生產處設備管理方面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電氣、動力設備、工藝管道、通排風裝置及工業建築物等的管理,使其貼合安全技術要求;

2、組織對工業建築、起重機械、施工機具、鍋爐、壓力容器及安全裝置、熱力管道、採暖、製冷、通排風等設備的定期檢查、校驗、檢測工作;

3、負責制定和審查有關設備製造、改造、維護、檢修的各項管理制度;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於設備製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程和規定,制訂和修訂各類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編制裝置大檢修安全組織措施計劃和下達安全檢修任務書;

4、按採購計劃進行採購,並對採購的設備、配件質量負責,其質量務必貼合國家、省、市有關標準和規定;

5、新增、改造、超期運行設備、操作條件變動時應使其貼合安全技術要求;

6、組織機動設備專業檢查,對機動設備存在的事故隱患須及時組織力量整改;

7、負責機動設備事故、檢修質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組織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的施工,並按期完成;負責本部門外僱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發生事故按合同協議辦理;

9、參加基建項目的審查和施工,並使其貼合國家關於安全、防火、工業衞生要求,並保證其同時施工、竣工、驗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務必按國家規定和交接程序辦理交接手續;

11、嚴格執行國家《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其它有關安全規定;

12、制定審查各項工程的安全防範措施;

13、負責對外來的基建施工隊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隊伍簽訂《外來施工安全合同》。

第7條、生產處生產運行和計量管理方面安全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規定、標準;

2、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應服從安全,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防止突擊性或超負荷生產,以確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嚴格工藝操作規程;負責本單位計量工的技術培訓和考核,嚴格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證安全生產;

4、彙總技術措施計劃時,應將安全技術措施作為重要資料列入項目;

5、負責生產操作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工作。

6、編制新裝置開工方案,審查技術操作規程,下達工藝技術指標,並檢查執行狀況;

7、在制定技術改造措施和變動操作條件時務必貼合安全技術要求,應考核安全技術及改善勞動條件等項目;

8、發現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者要及時制止,並向主管副總經理報告,同時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9、負責水、電、汽、風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緊急狀態下處理的安全措施;

10、生產中發生險情或事故時,要採取果斷措施以防事態擴大,並立即通知有關部門;

11、負責調查處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產事故,並統計上報;參加重大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2、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及時在調度會上給予有關單位表揚或批評。

第8條、財務部門安全責任:

1、編制、平衡生產計劃時,應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資金的來源,確保"三同時"的順利實施;

2、監督安全技術措施、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的開支狀況,保證安全教育費用的實際需要;

3、負責各類事故費用的支出,並納入經濟活動分析資料。

第9條、企管部門安全責任:

1、在企業管理總體規劃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對各單位考核評比時,同時考核安全工作。在編制經濟責任制時,把安全資料納入責任制資料,堅持安全否決權;

3、加強"三基"工作,提高企業安全素質。

4、組織職工進行技術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其技術業務素質,保證安全生產;

5、辦理用工手續(含農工、臨時工、外包工等),應在合同內有安全資料,會同有關單位執行;

6、組織對特殊工種:電焊工、氣焊工、起重工、電工、鍋爐司爐工等的技術培訓,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技術考核,並辦理操作證;

7、負責工傷上報,組織工傷鑑定,並負責組織工傷人員費用核銷工作;

8、根據國家勞動部門規定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職工身體健康;

9、做好新工人的體檢工作,根據職業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種分配和調整,對有毒、有害工種實行定期輪換制度;

10、把安全工作納入晉級考核資料;

11、負責組織新入廠職工的入廠教育工作;

12、負責ERP信息化管理,保證ERP系統的正常運行,做好ERP系統信息數據的保密,公司內部局域網的網絡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範工作;

13、負責計算機設備日常病毒檢測工作,監督檢查各處室因特網和各應用軟件的使用狀況,防止計算機設備受到病毒侵害和攻擊。

第10條、化驗部門安全責任:

1、組織編寫企業產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驗的安全技術規程;

2、負責動火分析和設備容器內有害物質的檢測和分析,並向用火單位提出分析報告;

3、協助質量事故的調查工作。

公司安全生產製度規定三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具體來説,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主要資料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負責人或其他副職的安全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安全責任,生產、技術、材料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的安全責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施工員的安全責任,班組長的安全責任和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等。

(2)項目應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檢查和考核辦法,並按規定期限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及兑現情景應有記錄。

(3)項目獨立承包的工程在簽訂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指標和要求。工程由多單位施工時,總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協議),簽訂合同前要檢查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安全資格證等。分包隊伍的資質應與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應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責任,原則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在其分包範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4)項目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砌築、抹灰、混凝土、木工、電工、鋼筋、機械、起重司機、信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工種,特殊作業應另行補充。應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並應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工程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應按住建部的規定,以下工程1~5的工程不少於以上的工程不少於人。

總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資料大體分為兩個方面:縱向方面是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崗位人員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是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全環保、設備、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僅有這樣,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羣防羣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