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為止,我市共有14408家企業建立了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其中,規範簽訂工資協商專項集體合同的企業978家,簽訂區域工資協商專項集體合同233份,覆蓋轄區小型企業5729家;簽訂行業工資協商專項集體合同49份,覆蓋所屬企業877家。市總工會主席陳四明説,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發展還不平衡,雖然有相關法律支撐,但推進的難度依然很大。不少企業業主對工資應隨企業效益增長、從而確定增長幅度的問題採取迴避、含糊的態度或執行最低工資標準來敷衍工資協商,而職工方代表也不願或不敢與其據理力爭。
明年我市將建立工資協商指導員隊伍,提高協商代表的素質。同時明確在所有企業都要建立健全企業工資共決、增長和監督三項機制,建立健全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就工資分配製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及調整辦法等進行協商共決的機制。
來源:中國勞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