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越想越對自己的表現感到氣憤,我們是在派出所工作,我們是執法者,我們是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怎麼會被違法者的氣焰壓倒,怕起他們來?那個犯罪嫌疑人,都已經被帶上了手銬腳鐐還那麼神氣活現,我們的懦弱表現豈不是讓他更為囂張?這是在派出所,面對在兩個民警看押下的違法者,我們的表現都如此糟糕。試想,換作在公共場合,換作是一般民眾,又該如何?如果人人在犯罪分子面前都表現的膽小懦弱,那麼這些犯罪分子豈不是會更加無法無天,為所欲為?
從那以後,再看到犯罪嫌疑人,不論他是滿身刺青趾高氣昂,還是鮮血直流面目猙獰,我再也沒有膽怯過,我讓自己用冷靜的眼神看着他們,我告訴自己,我們是正義的代表,我們是為人民的安居樂業而工作,該感到害怕與羞愧的應當是那些擾亂社會治安,違法犯罪的人。
渝北區公安局雙龍派出所 周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