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國銀行行: 茲證明先生/女士(已婚未婚離婚)系我單位(正式臨時兼職)在職員工,其現在我單位擔任職務,職稱;已在我單位工作年,我單位性質為。其月均總收入為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小寫¥)。身份證號為:。對以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我單位負法律責任。特此證明。單位地址:人事勞資部門聯繫人:聯繫電話:單位蓋章:年月日注:1、所填寫姓名與户口簿、身份證一致。2、所有文章文字書寫規範,無塗改;選擇項以“√”表示。3、蓋章為公章或勞動人事部門印章有效,加蓋完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