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堅持黨管農村工作的重大原則,鄉村工作的重心要放在“三農”工作上。
第二條,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
第三條,密切黨羣幹羣關係,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利益。
第四條,履行公職,廉潔奉公,聯繫羣眾,樹立服務型政府的形象。
第五條,加強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市場經濟、業務技能的學習,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
第六條,關心羣眾疾苦,幫助羣眾解決生產和生活中的困難,維護羣眾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加強民族團結,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第八條,組織開展社會主義精神建設,弘揚先進文化,倡導新風。
第九條,領導和推進**選舉、**決策、**管理、**監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開展自治活動。
第十條,團結和帶領羣眾因地制宜找準發展經濟的路子,引導羣眾調整產業結構,發展農村經濟。
第十一條,進行政務公開,保障羣眾的知情權、評議權和監督權,自覺接受羣眾的批評和監督。
第十二條,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羣眾的生產、生活和社會次序的穩定。
第十三,積極推進文化、教育、衞生、計劃生育等社會事業的發展。
第十四條,在執行公務時,既要堅持原則,又要正視實際情況,體貼羣眾,關心羣眾,主動負責、準確詳細地回答羣眾提出回答羣眾提出的問題。
第十五條,嚴格按工作程序辦事,不越權、越級、侵權,不推卸責任。
第十六條,講究辦事效率,珍惜時間,快節奏工作,分清任務主次,明確輕重緩急,妥善安排工作,充分利用時間。
第十七條,做羣眾工作,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能以權壓人。
第十八條,做好羣眾的來信來訪工作,耐心調解各種矛盾糾紛。
第十九條,引導和帶領羣眾學科學、用科學,提高科技素質。
第二十條,抓好防災抗災工作,確保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中共**鄉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