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中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職中學生會章程

學生會的性質和任務

第一條

學生會的性質

天河職業高級中學學生會是全校學生的羣眾組織,是聯繫學生和學校的紐帶和橋樑,是學生實現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組織者,學生會接受校長和學校黨總支的領導,並在教導處的指導下,積極主動、獨立自主的開展工作。

第二條

學生會的任務

、充分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積極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和理念,貫徹學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學校及學生處佈置的具體工作,並及時向學校反映大多數學生的心聲,提出改進學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議。

、教育全校學生嚴格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天河職業高級中學學生一日行為準則》以及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維護學校聲譽,建立並維護良好的校風。

、帶領全校學生努力學習職業技能知識,樹立正確的職業理想,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勤奮、嚴謹的好學風。

、領導全校學生按照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積極在全校學生中開展體育、社團、義工、科技和社會實踐等內容健康、形式活潑的多種活動,積極、主動、有效地豐富全校學生的課餘文化生活。

、培養全校學生實踐動手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樹立健康的生活作風,促進同學之間團結,維護學生利益,及時向學校反映學生信息。

、組織建立學生自我管理體系,保證學校各種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及時統計和反饋各種管理信息,負責各項學生管理工作的評比(文明班)及學生違紀情況的處理。

第二章

會員 會員的義務和權利

第三條 會員

凡在本校學習的學生,承認本章程,願意服從學生會領導,提出入會申請,均可成為學生會會員。

第四條 會員的義務

、遵守學生會章程。

、執行學生會的決議,服從學生會的領導。

第五條 會員的權利

、對學生會工作有監督、批評的權利。

、有參加學生會所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有提出合理化建議和要求的權利。

第三章

學生會的組織原則 組織機構與產生

第六條

學生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權利機構是全校學生代表大會。

第七條

學生會的組織機構:

校學生會設主席1人,副主席1人,祕書長1人,下設學習部、廣播部、體育部、文娛部、外聯部、紀檢部、宣傳部、生活部以及各年級學生分會,並可根據學校發展需要,設立各分支機構;各部設部長1人、副部長2人,年級學生分會設主席1人,副主席2人。

八條

、全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的產生:由各班學生投票選舉出本班代表一人,並將名單報學生代表大會祕書組(臨時),上屆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為自然代表。

、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的產生:由各年級在代表中推選一人與上屆學生會主席、副主席組成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並由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成員選舉出主席團常務主席一人。主席團主持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選舉新一屆學生會主席、副主席和祕書長。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原則上每學期召開1~2次全體會議,審議學生會工作。

、學生會組織機構的產生:

⑴每個會員學生均可以申請參加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的競選。

⑵各班在學生代表大會祕書組規定的時間內,對本班申請競選的學生進行評議公選,提出候選人1~3名(畢業年級各班至少報一名),報學生代表大會祕書組。

⑶學生代表大會祕書組在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的領導下,對全校參加競選的人員進行評議,推選出正式人選50~60人,其中參加學生會主席、副主席競選的人員10~15人。

⑷參加學生會主席、副主席競選的人員,在全校學生代表大會上向全體代表進行競選演講,由全體代表進行投票選舉,產生學生會主席、副主席。

⑸由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學生會主席、副主席對其餘人選進行考評,產生各部部長、副部長,以及年級學生分會主席、副主席。

⑹如果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在工作過程中,不能認真履行職責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將召開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學生會主席聯席會議(副主席參加),提出罷免或處理意見,並推舉新的人選。

第四章

全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以及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職責

第九條

、全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職責:

參加全校學生代表大會會議,審議學生會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推選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成員,選舉學生會主席、副主席,代表會員學生通過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向學生會組織機構提出工作建議和批評,在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安排下檢查並督促學生會的工作。

、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成員職責:

主持召開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審議學生會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組織學生會換屆選舉,參與確定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參加學生代表大會主席團、學生會主席聯席會議並對有不能認真履行職責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行為的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提出處理意見;定期組織全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對學生會的工作進行檢查,並及時反饋有關信息;負責將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向學生會組織機構提出的工作建議和批評及時轉達學生會有關部門,並督促其作出答覆並改進工作。

第五章

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職責

第十條

學生會主席、副主席職責:

根據學校工作計劃和整體要求,制定學生會工作計劃,主持召開學生會全體會議,討論計劃,佈置工作,檢察並督促各部工作落實情況;及時召開學生紀律檢查委員會會議,對學生違紀情況進行處理;每學期向學生代表大會彙報工作情況,及時向學校和教導處彙報工作,聽取指導和建議。

祕書處:負責學生會的檔案管理、文字處理等方面的事務,起草學生會的規章制度,定期出版《工作簡報》。本處下設網絡小組,負責學生會網頁維護及其他網絡方面事務。同時對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進行協調、平衡與監督。

第十一條

學生會組織機構成員職責:

、學習部部長、副部長職責:  

宣傳、落實學校對學生學習的要求;制定本期學習工作計劃,組織學生檢查評比作業,並舉辦優秀作業展覽,組織技能類競賽(如英語單詞、點鈔、文藝匯演等);蒐集、反映學生學習信息,為學校教導處適時調整教學工作提供依據;完成學生會交辦的臨時工作。出版校刊《學聯報》。

、廣播部部長、副部長職責:

管理廣播站的正常運作,傳播健康有意義的文化信息,完成學生會交辦的臨時工作。

工作範圍:每週一至每週五的中午廣播。

、紀檢部部長、副部長職責:

宣傳、落實學校對學生紀律和行為習慣的要求,制定本期紀律工作計劃;組織對學生組織紀律和行為習慣的督促、檢查、評比;根據學生處分規定,組織對違紀學生違紀情況的定位,提出處理意見;在學校(或年級)大型活動時,組織對學生紀律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完成學生會交辦的臨時工作。

工作範圍:週一以及不定期的儀容儀表檢查和中午的紀律檢查。

、生活部部長、副部長職責:

宣傳、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和公共衞生習慣;負責各班眼保健操的落實和檢查制定本期衞生工作計劃;對各部衞生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評比;組織學校大型活動的衞生清理工作;負責對全校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制定本期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對學生在校內安全行為的檢查評比,組織對教學樓內教學設備安全管理情況的檢查;負責對各班公物(包括水、電、木)定期檢查;收集並反饋對學生餐廳、公寓的意見和建議;完成學生會交辦的臨時工作。

工作範圍:課間操的班級檢查。

、體育部部長、副部長職責:

負責全校學生的體育鍛煉活動的組織工作;制定本期體育工作計劃;負責各班廣播操的落實和檢查;組織豐富多彩的學生體育競賽活動;協助體育組和專業部搞好學生體育達標的訓練;完成學生會交辦的臨時工作。

工作範圍:課間操評分和校運會的組織工作。

、文娛部長、副部長職責:

負責全校學生的文藝活動和學校其它大型活動的宣傳發動;制定本期活動工作計劃;組織學生文藝活動的開展;完成學生會交辦的臨時工作。

工作範圍:眼保健操的檢查工作

、宣傳部長、副部長職責:

辦好學校櫥窗、黑板報的宣傳工作,圍繞各階段的中心工作,搞好必要的輿論宣傳,並且負責檢查班級的黑板報及有關宣傳園地,搞好總結評比。

是學生會面向學校乃至社會的一個窗口。利用校內板報、櫥窗及校內外報刊、網絡、電台、電視台等宣傳媒介,採取不同的形式,為學生會各大型活動,進行廣告設計、媒體聯繫、場地規劃、舞美設計及製作。

負責全校學生社團活動的組織和管理;對各社團活動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完成學校大型活動禮儀接待工作;完成學生會交辦的臨時工作。

工作範圍:每月的牆報檢查和校內活動的海報

、外聯部部長、副部長職責:

負責對全校學生思想情況和其它信息的調查和反饋工作;制定本期信息反饋工作計劃;及時向學校反映學生學習及行為信息;負責收集各部檢查評比數據並統計公佈;負責與家長委員會的溝通,瞭解家長對學校工作的建議,及時向學校反饋家長意見;搞好與兄弟學校的聯絡和接待禮儀工作;完成學生會交辦的臨時工作。

工作範圍:課間操巡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