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上班的意義主要是兩層,首先是生存,其實是實現價值。
掙錢是為了消費,消費又促使我們更努力的上班掙錢,這是生存階段。
上世紀美國社會學家懷茲等人對數百民眾問過這樣一個問題:當日發現自己擁有一筆不必工作也能維持生計的財產時,你會不會脱離職業人的行列?結果發現,竟然有80%的人回答:“即使生活富裕,仍然願意繼續上班”。至於理由則有下列種種:
--上班是一種樂趣;
--希望自己的內心經常保持充實感;
--以此維持自己的健康;
--通過工作可以促進人際關係;
--工作着證明自己是活生生的人;
--保持自尊心……
對另一個問題:“如果沒有工作,你會怎樣?”,大多數人是這樣認為的:
--每天將會無所事事,感到極為無聊;
--不再覺得自己是活潑、有生氣的人;
--覺得自己似乎成了廢人……
“為了什麼很重要”這是一個人的價值觀問題,它是根深蒂固的標準,幾乎影響一個人生活的各個層面。工作愉快的關鍵在於個人與企業的價值觀能夠相連,如果步調一致,個人的生活就會更好,對公司的取向比較樂觀,壓力程度也會減輕。將自己的價值觀的核心內容與工作融為一體,就會有種永恆的追求信念賦予個人神聖感和使命感,並鼓舞個人為之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