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冰雹自然災害應急預案3篇 "緊急行動:應對大風冰雹自然災害"

近年來,大風冰雹自然災害頻繁發生,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巨大威脅。為有效應對這一災害,制定一份全面的應急預案顯得尤為重要。本文將圍繞大風冰雹自然災害的特點、危害以及應急防範措施等方面展開探討,為地方政府和公民提供重要參考和指導。

大風冰雹自然災害應急預案3篇

第1篇

為了防禦、避免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證校園師生的生命和校園設備財產安全,杜絕因雷電災害造成的的傷害事故,本着“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 的原則,根據教育部、中國氣象局關於防禦氣象災害的有關文件精神,以及陝西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細則和我校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校園防雷電工作,掌握校園防雷電工作動態,提出預防對策和措施,切實加強對防雷電工作的領導。制定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機制。建立由校園主要領導和處室負責人蔘加的防雷電搶險工作隊伍。當事故發生時,下達啟動防雷電應急預案命令,依據上級批示和現場情況,適時決策、發佈指令、組織指揮處置工作。

職責:收集整理各類信息資料,關注氣象分析,及時掌握雷電災害信息,進行分析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當雷電事故發生時,及時掌握防雷電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職責:及時調查收集事件的起因、現狀、發展趨勢等信息,並向領導小組報告;疏散人員,清理現場,搶救傷員,儘量把損失降到最低,迅速控制事態蔓延;根據現場情況,及時保護好各種證據。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人員、車輛疏散,現場秩序的維護,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配合醫療、公安部門施救,防止事態擴大。

職責:負責保障處置現場的車輛調動、人員調集和工具、設備物資的供應。

1、提高對校園防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防雷電工作納入校園重要議事日程,針對季節性特點,積極研究防範措施,落實防雷電工作預案。

2、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師生抵禦雷電傷害的意識和防範能力。各校園要把防雷電知識的宣傳教育與校園其他安全教育結合起來,多形式、多角度、多層面加強對師生防雷電安全知識教育,開展應急預案演練,舉辦防雷電知識講座,開展防雷電知識諮詢,掌握雷電突發時的各種防範方式。全面提高師生員工的依法防雷、科學防雷、主動防雷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各校園要加強對校園防雷電工作人員的培訓,努力提高校園防雷電工作能力。

(1)按規定安裝防雷電設施,制定防雷電裝置檢查維護制度,安排具有防雷和電氣知識的人員負責日常檢查維護工作。雷雨季節前後更應加強檢查,及時排除防雷電裝置故障。

(2)自覺接受氣象部門防雷中心的檢測服務,取得《陝西省防雷電裝置檢測合格證》。新建建築物應當具有防雷電裝置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

(3)定期對校園校舍、圍牆的電路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當雷電來臨時校園校舍電路安全無隱患。

(4)對於校園的圖書室、電教室、微機室、實驗室等部室,做好定期檢查防護工作,特別要注意化學藥品的安全存放,切實做好防雷電工作。

(5)建立雷電隱患台賬,清除一切不安全設施,並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1、發生雷電災害事故時,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校園防雷電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緊急情況要撥打110、119報警。有傷亡、火災、爆炸時,應當保護現場並迅速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

2、事故發生後,領導小組及現場處置組應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足自救或者實施援救: (1)當雷電引起人員傷亡、火災、爆炸的,應及時實施消防、醫療救護、人員疏散等措施,努力保證師生人身安全;

(2)迅速控制危害源,並對危害源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和危害程度;

(3)立即向區教育局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災情; (4)保護好現場;

(5)保證通信設備完好,內外、上下主要信息聯絡暢通。

3、當被雷電擊倒人的心臟活動和呼吸停止時,應採取人工呼吸和體外心臟按摩的方法進行搶救,同時儘快撥打120請求救助。

4、因雷電導致電腦網絡故障時,除了檢查在線設備的損壞程度以外,對不在工作狀態的網絡設備和電腦都應做全面的'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問題,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及時處理,把損失降到最低。

5、較大雷電災害事故,校園應當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後果、已採取措施等情況報告區教育局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和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校園值班電話和校(園)長的手機 24 小時開通,切實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報。

6、參加搶險救援工作人員,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事故發生後,救災過程中要提前考慮是否應切斷電、氣、水源等,以避免次生災害發生。

2、如雷擊建築物致使受損嚴重的,應通知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性鑑定評估。

3、當雷電引發火災時,要啟動相應的消防應急預案。

4、實行責任追究。對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在事發應急過程中不聽從指揮、不服從安排釀成嚴重後果的,由校園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着其他處罰。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控發生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風冰雹自然災害應急預案3篇

第2篇

為避免和減輕雷電災害造成的損失,提高我縣防雷減災水平,促進“平安天台”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與和諧社會提供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和《浙江省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按照打造“平安天台”、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戰略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大對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的投入,消除雷擊事故隱患,提高我縣雷電災害預警和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重特大雷擊事故,能快速響應,有序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等級,維護我縣社會的和諧穩定。

雷電災害的防禦和應急救援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與救助想結合”,實行“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

(一)縣人民政府加強對雷電災害防禦救援工作的領導,成立縣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由蔡文新副縣長擔任組長,成員由氣象、安監、公安、宣傳、財政、建設、經貿、民政、衞生、交通、教育、供電、工商、旅遊、林特、消防、文廣、質監、通信等單位以及各鄉鎮(街道)組成,負責全縣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和協調。

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我縣雷電災害防禦日常工作,制訂全縣防雷減災的救援預案和防雷工作計劃,建立和完善雷電災害報告制度、舉報制度和處理制度。組織實施雷電災害防禦應急救援,督促各職能部門職責的落實。

氣象局:依法編制本縣行政區域內的雷電防禦實施方案;會同相關部門編制雷電災害防禦規劃,雷電災害的監測、預警工程建設規劃;建立和完善雷電災害監測網絡和預警信息系統並確保正常運行;按規定落實防雷工程性措施,嚴格按國家標準對全縣建(構)築物及社會公共服務系統的主要防雷設施的設計和定期檢測情況等實行監督檢查;依法對新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進行設計審核核准和竣工驗收核准;發佈雷電災害性天氣預報,參加雷擊事故的調查、鑑定、處理。

安監局:將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納入安全管理責任體系,並作為安全生產的考核內容貫徹落實;監督有關部門對本縣行政區域內的防雷安全工作、防雷設施、工程質量等一切防雷安全活動落實情況;監督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與舉報制度;負責雷擊事故調查、處理、統計、上報工作。

公安局:負責維護抗災搶險時的社會秩序和交通秩序,協調組織羣眾安全轉移、撤離避險,負責雷電災害地區的社會治安穩定工作;依法查處破壞防雷設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危害社會公眾安全的案件;加強計算機網絡系統、民爆器材倉儲的防雷安全監察。

建設局:對新建(構)築物的`防雷裝置設計審核核准和竣工驗收核准進行把關,查處違章施工和違法使用的建築工程;做好本系統的雷電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供電局:負責組織搶修遭受雷擊災害的電力設施,保證通電工作;做好各種輸電設施、線路的各項防雷措施,保障人民生產、生活用電安全;配合政府對不符合防雷安全以致存在嚴重雷擊隱患的企業實施斷電關停工作。

消防大隊:負責火災的撲滅,周圍人員搶救、轉移,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調查;研究雷擊火災事故的特點及其防範措施。

衞生局:負責組織醫療突擊隊到事故現場救治傷員,提供搶險救援過程中的各項醫療救護保障;負責醫院等醫療保健機構的防雷安全。

交通局:保證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暢通和災民的疏散,及時修復事故現場遭破壞的交通設施。

財政局:負責落實公共防雷設施的建設經費,並依法將雷電災害防禦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逐步加大政府對防雷減災工作經費的投入;負責雷擊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專項經費,及時安排救災補助資金。

民政局:負責核實災情,在第一時間將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質監局:協助氣象部門做好防雷產品的准入制度,共同做好防雷產品質量的監督工作,依法查處市場上的不合格防雷產品。

經貿局:主要負責直屬企業和主管行業防雷安全工作;協助氣象部門對商場、市場等的雷電防禦情況進行督查和指導。

旅遊局:主要負責賓館、飯店等場所的雷電災害防禦工作,協助氣象部門檢查安全隱患;做好旅遊景點的建(構)築物以及其他重點旅遊建設項目等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教育局:主要負責督促全縣大中院校、中國小校、幼兒園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按國家規範落實教育設施的防雷措施(特別是計算機網絡系統),定期組織安全檢測;加強師生防雷安全教育,組織學生積極參與全社會防雷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普及。

文廣新局:負責抓好公共娛樂場所和文藝演出場所、文化文物市場、圖書館、文化館、羣藝館、博物館、影劇院、文物保護等單位防雷安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雷電災害防禦宣傳教育工作。

工商局:負責對防雷安全條件嚴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市場等吊銷營業執照;加強對流通領域裏防雷產品的監督管理。

宣傳系統:加強雷電災害的科普宣傳,傳播科學防雷減災意識;負責宣傳報導搶險救災的先進事蹟和災情及救災工作報道。

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做好或協助做好本系統的雷電災害防禦及雷電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後工作。

各鄉鎮、街道:建立相應的組織,做好轄區內的雷電災害防禦和雷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確定聯絡員,及時上報雷災情況,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做好轄區內雷電災害評估和善後工作。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特大雷電災害事故: 1.一次雷電災害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

2.一次雷電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 (二)重大雷電災害事故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重大雷電災害事故: 1.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死亡3-9人; 2.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重傷10人以上的;

3.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較大雷電災害事故: 1.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死亡1-2人的; 2.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重傷3-9人;

3.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為一般雷電災害事故: 1.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重傷1-2人

2.一次雷電災害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 五、雷電災害的監測預警與防禦

氣象部門應當加強對雷電的監測和研究,不斷提高對雷電災害的預測預警能力。

雷電災害防禦規劃及實施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雷電災害狀況分析;

(二)雷電災害的防禦原則和基本要求; (三)雷電災害重點防禦區;

(四)雷電災害的監測、預警工程建設; (五)雷電災害防禦措施等。

雷電災害預警信號的發佈,按照《浙江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規定(試行)》(浙政辦發[_]22號)規定實施。

雷季前防雷裝置使用單位或者業主應當組織或請專業人員做好各種防雷設施的全面自查自改,確保符合相關規定。

當有雷電發生時,特別是當雷雨雲移近上空,已聞到雷聲或看見閃電時,應採取以下預防措施,可以較大程度上減少或避免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

(一)斷開電器、電子信息系統的電源和信號輸入、輸出。

(五)關閉門窗,不要站在外牆窗前,切勿觸摸天線、下水管、金屬門窗、護攔等。

(六)遠離帶電設(施)備、空曠孤立的建(構)築物、樹木等。

1.國務院、省、市、縣氣象主管機構發佈雷暴預警,縣人民政府確認可能發生重大雷災事故;

1.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及工作人員或所轄鄉鎮(街道)的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足自救或者實施援救:

(1)當雷擊引起人員傷亡、火災、爆炸的,及時實施消防、醫療救護、人員疏散、交通管制、治安保衞、搶險搶修、物資供給等應急對策,努力保證人員安全;

(2)立即向當地政府和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災情;

(3)保護好現場和保證通信設備完好,內外、上下主要信息聯絡暢通。

2.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特大雷災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副組長、組長和縣政府報告,並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成立事故處理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由趕赴現場最高黨政領導擔任,對搶險救災事故處理實行統一指揮。

3.參加搶險救援工作,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排除險情;

(2)迅速控制危害源,並對危害源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和危害程度。

4.發生特大、特別重大的雷擊事故時,本預案與《天台縣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併執行。雷擊事故引起的火災事故參照《火災事故處置措施》,爆炸事故參照《爆炸事故處置措施》。

(一)發生雷電災害事故時,事故當事人或者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單位領導、當地人民政府和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緊急情況要報警,有傷亡、火災、爆炸時,應當保護現場並迅速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

(二)較大以上雷電災害事故,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後一小時內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起因、造成後果、已採取措施等情況報告當地人民政府、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政府有關部門。縣雷防辦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縣政府和上一級雷防辦。

(三)一般雷電災害事故發生後十天內,事故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將發生雷擊事故時間、地點、經過、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原因、教訓及防範措施、責任分析及處理等報告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重、特大雷電災害事故的有關新聞必須經縣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核實後,按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報道。

(一)本預案管理單位為縣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兩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

(二)各有關部門、單位和鄉鎮(街道)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並上報縣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3篇

為了切實做好防汛、防颱工作,確保我校全體師生安全防颱、防汛和學校財產等不受損失,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防汛、防颱作預案:

具體負責本校的防汛、防颱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檢查工作,積極與周邊單位聯繫協調安排好本校搶險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對師生做好防汛、防颱抗洪工作的宣傳教育,堅持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做好防汛、防颱工作,立足於防大汛,抗大洪,防颱風,抗颱風,確保學校財產等不受損失,師生無傷亡。

學校值班室→學校校長→學校抗洪抗台領導小組→報告上級部門

1、成立本校的防汛、防颱領導小組和搶險隊,具體負責本校的防汛、防颱工作,確保師生安全渡汛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2、做好防汛、防颱宣傳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防颱、防汛意識,確保師生無傷亡,校舍無塌方。

3、防汛、防颱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脱崗、代崗,如遇大雨,主要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老師必須到崗。

4、總務處要將所有房屋等進行嚴格細緻的檢查,不留死角,發現問題及時與學校聯繫。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應及時瞭解學生家庭居住條件尤其是住在偏遠地帶的學生家庭情況,與家長保持聯繫,提高防災意識。

5、防汛、防颱搶險隊成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聯繫,每當遇到特大暴雨,都應注意觀察校園及周邊的水位上漲情況。

6、做好避險看護工作,尤其是路遠的學生。汛期期間,視情況可提前放學,遇險情學生在沒家長接送和老師看護下,不能單獨離校,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確保無人員傷亡。

7、及時掌握險情,一旦學校發生洪澇、颱風等災害或接上級防洪、抗台通知,及時啟動本預案,全體搶險隊員應立即趕到學校,聽從校長的'指揮,全力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和搶搬學校的教學物質。

1、防汛、防颱首要的任務是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救災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