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羣二讀後感讀後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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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羣二讀後感讀後感6篇

重返狼羣二讀後感讀後感篇1

?重返狼羣》我羨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隨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隨意選擇自己喜愛的生活,並且有那麼一個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風,一個人如果想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並不難,難得的是可以遇到這樣一個理解人的伴侶。

李微漪精心飼養格林併成功的將它野化讓它重返族羣,她不言自己怎樣歷經艱難。狼沒有我們想的那樣兇殘,而是:智慧,堅定,勇敢,以及重情重義。她陪小狼在若爾蓋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飢餓,寒冷,恐懼,並且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一個二十多歲的女人能做到這點,真的好厲害!

小狼格林的成長經歷很精彩,這裏有歡樂,悲傷,有狼的愛與孤獨,狼的冷酷與鎮靜都展現在我們面前,作者是唯一一個將家養野狼成功放歸狼羣的第一人,小狼也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納,這個過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親一樣,愛着小狼像愛自己的孩子,為了讓它能夠重返狼羣付出了一個母親所能給與的一切,這就是天下的以分離為目的的母愛!

讀完這本書後,我更羨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樣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樣漫遊各地,走走停停看盡天下的風景,而我喜歡大草原、山川、濕地、花田……這本書很棒!讓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與感動!

重返狼羣二讀後感讀後感篇2

一天我在小區外散步時正好看見了一家新開業的書店,於是我走進去看能不能買到我喜歡的書。我隨意拿起一本比較厚的書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後面是詳細介紹人與狼共同生活成長的故事,我覺得很有趣就買了下來。

回家後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來看,才發現這本書的名字叫《重返狼羣》,看着這個標題我就很想把這本書一口氣讀完,直到一個月後……

“終於讀完了。”我歎了口氣,繼續回想書中人與狼的種種……

這本書讀完後令我非常感動,我以前一直認為狼與狗是一樣的,但是讀了這本書後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區別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強的狗則是很温順,温順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棄自尊去討好主人。我從書中瞭解到在作者李微準備用鐵鏈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時它會發抗不讓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會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會站起來。

後來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撿回它的地方若爾蓋草原,在那兒又發生了很多人與狼的故事……

在若爾蓋草原的獒場裏的事讓我看獒的觀點改變了,以前我把獒堪稱一種兇惡、暴躁的殺人機器。但是看了這本書後我發現獒是一種理解人性、尊老愛幼的動物。

這本書最讓我震撼的是一匹家養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並且還是融入了狼羣。這些成功還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辦到的,我就講一下詳細的內容吧!

不能讓狼碰鐵器,不然以後它就不怕槍和刀了,不能餵食(捕獵成長階段)它就會養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習慣了。養狗容易養狼難,能養了並放歸草原在歷史上已經是奇蹟了。

重返狼羣二讀後感讀後感篇3

我非常喜歡一篇名叫《重返狼羣》的書,讀了四遍。書的主人公是一隻父母雙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媽”李微宜共度了9個月的艱苦生活,終於重返狼羣。沒有人能夠想象狼媽訓狼法的風險有多大?用“九死一生”來形容十分形象,養活一隻小狼十分艱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實上小狼格林經歷了不下十幾次的死裏逃生,就連狼女自己也多次與死神擦肩而過。最讓我深深感動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脅下,狼媽李微宜任然咬緊牙關,沒有退縮,沒有心軟。她甚至為了小狼能夠重返狼羣,做好了自己可能成為狼羣聚餐時的“一道主菜”的精神準備。李微宜不僅膽量超羣,而且智慧也很超羣,她竟帶着只有3個月大的格林來到獒場,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敵啊!然而狼媽不惜幾次冒着小狼命喪獒牙的危險,使小狼格林學會了察言觀色,尋找保護傘,如後表示臣服……李微宜的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裏暖在心裏,一天狼媽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隻野兔給了李微宜。這是多麼感人啊!最後狼媽成功把小狼放歸狼羣,放歸到了屬於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這本書我沉默了許久,我心裏想為什麼這麼多人對某種動物有偏見呢?難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們難道就應該被別人視為不仁不義者,白眼狼,狼狽為奸嗎?有些人説狼殘忍總是吃一些可愛的小動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難道不吃肉,只會乖乖跟在一羣羊後面吃草嗎?有些人説狼殘忍,但他們不想一想活剝狼皮更加殘忍。所以請大家不要對任何動物有偏見,跟不要傷害動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見一個男人的皮包上掛着一條棕色狼尾巴!這尾巴在風中一搖一擺好像在説:“可惡的人,你們竟把我們的尾巴給拔下來當裝飾!”我在遠處還偶然聽到那個男人笑着對朋友説:“我最愛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這狼尾巴,多好看。”聽到這話我心裏頓時我冒三丈,你就是這樣愛狼的嗎?你什麼時候從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難到不知道它們是多麼痛苦嗎?你愛它就是用它的皮當裝飾的嗎?你難道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愚蠢?

記得還有一次,我在電視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員在唱齊秦的歌《狼》之間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裏唱着“我是一匹來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這非常殘忍嗎?為了收益高,為了更漂亮,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還不如唱我是一個殘忍的人呢!

好了説到這裏我請大家不要對狼,或一些名聲不好的動物有偏見,它們也許是被逼的才吃可愛的動物,它們又也許自己天生聰明而被別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傷害他們,他們的皮毛也許真的'十分漂亮美麗,也許真的十分温暖舒適,可這也是屬於它們的,請不要為此去殘忍的殺害它們,我們都要做個有愛心的人,擁有一顆愛護動物的心。

重返狼羣二讀後感讀後感篇4

?重返狼羣》主要講的是作者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的小狼,從此便開啟了她與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兩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它陷入自我確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獨之中。因為對人類的不設防,更讓它的都市生活危險叢生。看到慢慢長大的格林,作者決定帶它回到自己的故鄉草原,讓它重返狼羣,尋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營紮寨的半年時光裏,李微漪帶着格林艱難地尋找狼跡,數次遭遇野獸的攻擊。天氣突變、險象環生、彈盡糧絕一次次遇險,一次次磨難,作者和格林同心協力,都有驚無險的度過了。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格林終於走出狼媽的懷抱,向大自然邁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羣!

從《重返狼羣》這本書中,我讀出了人與動物無盡的愛,在作者的故事裏她和格林笑着哭,哭着笑,作者通過文字向人們講述自由、競爭、生存、夢想、尊嚴、友誼讀《重返狼羣》讓我想到了我的動物朋友小貓毛毛。它是爸爸從老家撿來的野貓,現在到我家已經有四個月的時間了。在與它相處的日子裏,我們倆經歷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觸,再到現在的其樂融融,毛毛讓我遠離了孤獨,成為了親密的夥伴。毛毛和格林一樣,周身散發着動物的可愛,它的高興、它的悲傷,無時無刻不牽動着我的心情。而我也願意把心裏話講給它聽,讓它和我分享成功與失敗。

動物是人類親密的朋友,人類是動物信賴的夥伴。格林雖然重返了狼羣,而毛毛卻走進了我的家庭。我喜歡《重返狼羣》這本有趣的書,更願意和毛毛成為永遠的朋友。

重返狼羣二讀後感讀後感篇5

我看了一本令我愛不釋手的書:《重返狼羣》,這部書讓我時而潸然淚下,時而覺得宏偉雄壯;有時令我心酸,有時令我歡笑……總之,使我欲罷不能,感觸頗深。

這本書講述的是作者奇蹟般地將一隻瀕死的小狼救活養大併成功放歸狼羣的故事。

我們小時候接觸過很多關於狼的童話,像《小紅帽》啊之類的。那些故事裏的狼都是兇狠、蠻不講理、殘暴的,總之都不是什麼好形象。而詞典裏與狼有關的詞語,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狽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貶義詞。就這樣,狼很兇殘的形象已經深深扎入了人們的腦海裏。而作者卻用文字塑造了另一個狼形象:重情重義、頑皮、有孝心……誰也想不到,那條半大小狼會在“媽媽”病時,在窗前日夜守候,還會刨出珍貴的存糧給“媽媽”;在“媽媽”被藏狗追趕時,它會不顧傷痕累累去救“媽媽”;大雪封路,斷糧斷食,它會將自己捕得的獵物與“媽媽”分享……這些片段是最動人心扉的部分,它們讓我看到“狼”這個動物純真完美的一面,是的,狼捕獵時的場景是很血腥、慘不忍睹,但那是為了生存,難道我們屠殺動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們還屠殺的是無辜的動物,並過度屠殺,而相比之下狼吃食還絕不浪費,那麼我們不是連狼都不如嗎?

在看這本書之前,我還看過另一本描述狼的書《狼圖騰》,那裏面的小狼悲慘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樣,在《重返狼羣》這部書中也有許多令我心酸的事……還記得書中有一段話,是寫一隻與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車撞死,而車主卻“怪叫”地奔馳而去,而這種事在當時數不勝數;更有許多狗被屠殺賣給狗肉館子……看到那裏,我都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誠的寵物竟也被如此屠殺。狗啊,殺怕了;狼啊,殺絕了;人啊,還要怎樣做?

更讓我動情的是最後小狼格林迴歸狼羣的時候。天地之間,萬仞銀亮,悠遠狼嗥,迴歸親族。

重返狼羣二讀後感讀後感篇6

用了幾天的時間我讀完了李薇漪寫的《重返狼羣》這篇文章給了我極大的震撼。

這篇文章主要寫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從此開始了與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帶回都市餵養,併為他起名“格林”。幾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城市已經不是“格林”的棲息之所了。李微漪決定帶他回到草原,讓他重返狼羣。

在草原上安營紮寨長達半年時間,從夏到冬,李微漪帶着格林尋找狼跡,數次遭到野獸與藏獒攻擊。長大的“格林”守護着媽媽。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格林終於得以野化,重返狼羣。

在人們眼中狼是壞人的代表如:狼狽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這本書中狼卻是有感情的,狼用實際行動來回報人類。“格林”把作者當成了媽媽把作者的男朋友當成了爸爸。既然藏獒頭領可以接納一隻小狼,我們人類就不能把保護動物放在第一位嗎?在作者重病時,格林把僅存的一隻野兔來給作者吃,當時我就淚流滿面,一隻狼都能有人類的感情,難道我們人類還要以動物做為老師嗎?

大家都認為狼吃羊是最該萬死,其實,狼吃羊是天經地義的。狼吃羊,既可以讓羊運動,被吃掉的羊還是老弱病殘的,這樣,既可以讓我們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羣傳播,所以狼吃羊不僅無害,還有好處呢。

讀完了《重返狼羣》這本書以後,對動物,對大自然,對人都有了重新的認識。動物都遵循自然法則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計的破壞自然。我們為什麼不能保護動物保護自然呢?雖然“格林”永遠失去了他所愛的“爸爸媽媽”但是“格林”的那種堅強,勇敢,不離不棄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我會像小狼學習,做一給關心父母,不讓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這本書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薦這本書,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羣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