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鑑定委託書 ( )字第 號 本會受理_______一案,需要進行_______鑑定,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經濟合同仲裁條例》第22條的規定,請委派有專業知識的人員對___ 進行鑑定。鑑定結論由鑑定人員簽名或蓋章,你單位應證明鑑定人的身份,並加蓋 公章。 一九 年 月 日 (印章) 頒佈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 頒佈日期: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