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部《關於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的請示》(建保〔xxx〕113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協調小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組建方案國務院
xxx年七月十四日
關於同意請示的批覆範文2
市檔案局機關黨黨支部:
你們報來的《關於調整支部委員會委員的請示》已收悉,經市委市直機關工委研究,同意你們的請示:
支部委員會由劉xx、xxx等5名同志組成,劉xx同志任機關黨支部書記。
特此批覆
中共xx市委市直機關工委
xxx年2月21日
關於同意請示的批覆範文3
市安監局機關黨支部:
你們報來的《關於調整黨支部書記的請示》收悉,經市委市直機關工委研究,同意黃xx同志任中共xx市安監局機關支部書記,免去李xx同志中共xx市安監局機關支部書記、委員職務。
特此批覆
中共xx市委市直機關工委
xxx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