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長崗位職責(養殖類)

1.主持本處工作。

處長崗位職責(養殖類)

2.負責全區畜牧業、飼料工業、草業發展規劃、政策法規的組織草擬及實施工作。

3.負責畜牧、伺料生產形勢調研分析。

4.負責種畜禽、伺料等行業管理工作。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